广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内容将有绩效考核

    日前,广西体育局与广西14个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3-2015年广西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将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内容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网格化建设。
    广西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张济琴介绍说,《责任书》编制完成后已于2013年2月向14个市人民政府发函征求意见,从目前反馈情况来看,“降低县一级、街道和乡镇项目建设标准”;“不将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纳入绩效考核”等意见比较普遍。
    将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内容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不是给各级体育部门加压,是社会的需要,老百姓的需要。”张济琴说。各级体育部门应理顺职能关系,推动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将四级基本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目标任务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列入财政预算,落实配套资金。
    国家和自治区支持的力度毕竟有限,需要各级体育部门积极推动本级政府加大投入,整合资源,自筹经费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或是引导更多的社会民间和住宅小区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在群众体育管理方式上,加快实现“小群体”到“大群体”的转变,呼吁更多的协会团体及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推动群众体育的社会化、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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