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依托各方力量标准发展健身气功站点

    2009年以来,江苏按照“规模控制、辐射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核心骨干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建设工作发展,站点数量从2009年的300多个发展到2012年的1500多个。
    重点通过“四个依托”,达到站点数量的迅速增长。一是依托群体考核,把健身气功工作纳入群众体育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健身气功站点的数量和增长情况作为全省群众体育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二是依托核心骨干,每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多种培训形式,培训辅导健身气功爱好者。三是依托老年体协,像无锡市锡山区为加强健身气功的普及推广和活动站点的组织管理,在区老年体协组织架构上专门成立了区健身气功专项委员会,各镇(街道)也相继成立了健身气功专项委员会。四是依托舆论引导,每年不定期编发简报和信息,苏州、无锡还录制了健身气功活动专题片在各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播放,扩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锡山区提出了健身气功推广的“三要求”,一是组织发动的范围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达到习练健身气功没有空白村、空白点;二是习练健身气功新老功法的人数要达到所在镇(街道)、村(居)中老年人总人数的10%以上;三是村村(居)都要组队参加镇级健身气功新老功法展示比赛。目前,一个“百村?千组?万人”习练健身气功新老功法的热潮已成为锡山群众体育的一张名片。
    全省活动站点实施“定人、定点、定时”的标准化管理。“定人”是指在每个活动站点相对固定2至3名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定点”是指每个活动站点要有相对固定的健身场所;“定时”是指每个活动站点要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开展健身气功项目。同时,活动站点的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挂牌上岗,注明等级、指导项目、指导时间,方便群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健身气功功法和锻炼时间,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下一步江苏还将制定《江苏省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管理办法》,对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的基本条件、活动原则、管理要求、评选表彰、违规处罚等进行规定,将健身气功站点发展纳入科学规范管理的轨道。
    目前江苏共有各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 3000多人,每个健身活动站点上有2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与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合作,对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晋级培训。今年,还与南京体育学院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成立专家库和讲师团,选派专家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技能再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指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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