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供场馆教练
免费的场馆、免费的设施、免费的教练——这不是异想天开,而是福建省在“十二五”期间针对青少年课余体育锻炼而出台的一项政策,由省政府牵头建设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免费向学生开放。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福建省投入3.3亿元引导资金,建成88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遍布全省所有县、市、区的中心城区,总占地面积达56.87万平方米。此外,在全省的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还建设有785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
根据规定,这些场馆“在周一至周五的课余时间、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必须对青少年实行免费开放。周一至周五课余时间每周开放不得少于20个小时,其他时间每周开放不得少于25个小时。”以福清市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为例,中心根据青少年特点,确定了每周一至周五上午6时至7时,下午4时至6时,周末和节假日早7时至晚7时的免费开放时间。在这里,每周的开放时间超过40个小时。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记者看到不少放学后主动到这里“报到”的孩子。就读于福州市实验小学二年级的林子晴,就是第二年到这里学习游泳了。从一年级起,林子晴就在中心教练的指导下,免费学习游泳,从完全不会到熟悉四种泳姿,小姑娘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中心主任林生告诉记者,中心从2011年6月投入使用后,就面向社会开设了篮球、田径、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只要孩子愿意,凭借相关证明办理一张一卡通,在规定时间内就可以免费参加”。在暑假高峰期,这里曾一天最多接待了免费锻炼的青少年3000人次。
不仅如此,免费开放也为中心的良性运营带来了契机。“不少孩子都是因为到这里免费锻炼而培养了运动兴趣,进而报名参加了中心更高一级的培训班。”林生如是说,在他看来,场馆免费开放“对青少年和中心来说,是一种双赢。”
点评:由省政府牵头建设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免费向学生开放,不仅是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的一个有效途径,更是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一种有益尝试。并由衷地希望这种尝试能够“由点及面”,从青少年逐渐向全民铺开,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享受到这种免费的公共体育服务,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中来。
(卢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