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实施效果评估科学量化为百姓健身打下基础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1年2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对“十二五”时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和《计划》组织实施做出了规定。2014年起,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对计划实施效果的评估。2015年12月23日,“《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报告,以专业评估、科学量化,为百姓健身打下坚实基础。

评估实施效果 夯实服务体系

    《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总体情况共包括,“评估的目的意义”、“评估依据”、“评估方式”、“评估结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等五个部分。
    该实施效果评估的目的与意义在于,全面总结《计划》中所提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效果,评估各级政府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探索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途径和措施,为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和建设体育强国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计划》实施效果评估以国务院颁布的《计划》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实施计划》,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试行)》为评估依据。
    通过各省、各地市、各区县逐级开展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效果评估,评估各级“政府主导”实施《计划》的效果;以及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总局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计划》专项评估,评估“部门协同”实施《计划》的效果;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为手段,评估“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计划》的效果和社会对《计划》实施的满意度效果;同时利用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第四次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全国性调查所获得的公共数据,作为评估《计划》中重点目标任务的数据来源,为评估方式。

效果实施明显 公众期待提高

    根据“《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总体情况显示:《计划》实施效果明显。其中主要体现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上升、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有所提高、全民健身“三纳入”基本实现、全民健身宣传教育不断加强、配套政策法规相继出台等五个方面。
    同时,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有较大幅度增加,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在全民健身活动日益丰富多彩的同时,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而且,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惠及城乡居民。
    再有,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全民健身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经过过去五年的努力,“大群体”工作格局已经具备雏形,正在扎实推进。
    此外,公众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还有新期待。体育总局委托第三方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了公众满意度抽样调查。全民健身公众满意度指数为68.7分,超过中性值(60分)8.7分,表明公众对全民健身服务质量和水平较为满意。公众对体育场地、体育组织、体育活动的满意度指数依次为70.0分、69.8分和66.4分。

落实国家战略 开展重点工作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显示,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高度重视。
    为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在“十三五”时期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未来五年的全民健身工作将围绕:全面深化体育改革,推进全民健身治理现代化;加强全民健身法制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与其他部门融合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全民健身;加快培育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提高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和信息化服务水平;继续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引导的力度等方面重点展开。

(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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