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消费问题多——中途退出不容易
通常在健身场所消费,大家都喜欢办一张固定期限的卡享受比较大幅度的优惠,除了经济上的考虑,也可以方便简化每次进出时所要办的手续。
然而,由于这类健身卡期限被设定,并且是一次性全额付费,因此如果中途因为健身者自己的特殊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很多时候就要做好承受损失的准备了,因为目前大多数的这类固定期限的健身卡都不能中途退卡,有些是作为条款印在合同甚至卡上,有的则是口头约定。
事实上,很多健身者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深圳一位网名“阳光不锈”的健身者2013年3月31日在某大型健身馆办理了一张健身年卡,价格为1680元,有效期至2014年3月30日。但是6月,他本人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无法再继续在这家健身馆使用这张卡了,才使用了3个月不到的一张健身卡就这么作废谁都不心甘,“阳光不锈”没有奢望能退款,只是向健身馆提出希望能将这张卡转让给自己的朋友接着使用。
然而他被馆方告知“不可转让不可退卡”,并告诉他卡的背面以及合同中均有此条款,馆方提出的解决办法可以交钱延时使用。无奈之下“阳光不锈”向某法律咨询网站提出咨询,然而律师们给出的答案让他却更不知所以然了。
共有6位律师对他的咨询做出答复,但他们的意见却并不相同,但其中5位律师认为,“不可转让不可退卡”这项条款是不合理的。这5位律师有的建议“阳光不锈”去维权投诉,有的认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可以主张该条无效要求退款”,其中一位律师给出了解释——“格式条款排除自己主要责任,加重对方义务,应该无效”。但也有一位律师给出了看似更多人会采用的办法,“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合同,按行业惯例处理”。
事实上,目前对这类“退卡”纠纷的咨询和投诉非常多,也不仅仅限于在健身领域。而在律师们的眼中,似乎也并没有形成共识,例如很多律师就认为,消费者和商家“属于合同关系,对于退款的事情要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因此很多律师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