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努力促进文化体育事业融合发展
2013年,文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结合工作实际,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艺创作和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中,努力促进文化、体育事业融合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统筹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综合利用。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中,将文化体育经费投入、设施使用、活动组织等内容作为创建标准,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发挥综合效益。各级文化部门与体育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利用文化馆(站)、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和文体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二是统筹文化体育项目资源,推动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传承。在开展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评审过程中,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目前已公布的三批1219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中,传统舞蹈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目达294项。2013年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有49名传统舞蹈传承人和13名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承人入选。
三是搭建体育文化展示平台,推动全民健身逐步成为社会风尚。在艺术创作生产中,鼓励艺术家创作体育题材作品,推出了话剧《冠军梦》、《球迷·20年》,小品《大话体育》等。第十二届全运会开幕式演出、2013年“文化遗产日”各类活动等也都是生动的实例。
四是培育群众体育健身文化,推动全民健身观念深入人心。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与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相结合。鼓励各地编排融体育、舞蹈、健身为一体的健身舞、广场舞。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评选中,设置广场舞单元,推出了原平凤秧歌、强劲的东北风等一批各具特色的优秀群众性舞蹈作品。与教育部等部门合作,贯彻落实《关于在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的通知》,推进群众性传统舞蹈、体育类项目进社区、进校园。
2014年,文化部将继续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精神,履行好部门职责: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二是加强对文艺创作生产的引导,鼓励各地创作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宣传全民健身理念的文艺作品。三是在“文化遗产日”等各类宣传展示活动中,加强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宣传推广。四是继续开展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五是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努力推进群众性传统舞蹈、体育类项目进社区、进校园。
(李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