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行2021年(第一批)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复核的通知

体竞字〔2021〕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有关体育院校,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为保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以下简称“体育单招”)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体育单招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内容
    复核报名参加2021年体育单招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情况。重点复核以下内容:
    (一)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二)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申请材料、审核公示授予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三)授予等级称号的比赛、小项、组别和成绩,集体球类项目、团体项目授予等级称号的人数是否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四)授予等级称号信息与“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等级管理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五)跨界跨项运动员授予等级称号,是否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跨界跨项运动员运动水平等级激励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相关要求。
    二、复核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谁授予、谁复核、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核工作,确保每一本证书都真实有效。各省(区、市)体育局复核其管理权限范围内一级、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情况。
    (二)体育单招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信息,在等级管理系统已锁定无法修改。经复核发现确有问题的,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撤销违规授予等级称号或修改等级授予信息的,请按要求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复核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原始申请材料及审核文件,由体育总局竞体司统一修改。
    (三)体育单招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发现通过伪造证书等违规手段获得考试资格的,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如在后续体育单招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考过程中发现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问题,将倒查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三、复核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2月3日前将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复核情况反馈表》传真或发送至邮箱,并及时将纸质文件报送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联系人: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郝嘉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  话:(010)87182362
    传  真:(010)87182415
    邮  箱:xac@sport.gov.cn
   

    附  件:1.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复核名单(第一批)
            2.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复核情况反馈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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