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明确提出9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打造“体有所健”浙江标准

   日前,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下称《浙江标准》)有关情况媒体吹风会上,浙江省发改委联合29个省级部门出台的《浙江标准》首次明确提出9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系浙江首次以制定标准的形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新制定的《浙江标准》中,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等11个领域,“体有所健”位列其中。针对居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有所健”板块明确了由浙江省体育局所牵头的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及全民健身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方面,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运动需求,我省已先后颁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内公共体育场馆已逐步实现群众健身更加便利化、场馆运营更加智慧化、便民服务更加人性化、服务供给更加特色化、运营管理更加专业化,致力于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健身运动场地。此次《浙江标准》颁布后,省内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向城乡居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供优质运动场地。
   另一方面,浙江全民健身服务将继续按照《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及体育总局等部门相关规定,为城乡居民持续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履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重视群众健身权益的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让老百姓的健身权益能够得到良好保障。
   据悉,为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应知尽知、愿享尽享”,“浙里基本公共服务”应用目前已经在“浙里办”上线。用户打开“浙里办”找到“数字社会”专区,点击后就可看到“浙里基本公共服务”,对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进行使用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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