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举行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反兴奋剂宣誓仪式活动
2013年6月14日上午,新疆体育局在新疆体育中心跆拳道馆举行了新疆体育代表团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反兴奋剂宣誓仪式活动。
新疆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全运会反兴奋剂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毅,新疆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肖新国、政策法规与科教宣传处处长阿达来提·阿不拉、纪检监察室主任梁建新、体训一大队书记郭志鹏、大队长邓雷等领导,以及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取得决赛权的运动员和辅助人员80多人参加了宣誓仪式。
仪式上,新疆代表团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签署了《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反兴奋剂承诺书》,并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宣读《承诺书》。
新疆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肖新国作了反兴奋剂专题动员讲话,指出禁止兴奋剂使用对从事竞技体育运动员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是维护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是维护竞技体育科学训练的基本原则,也是保证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对于如何避免兴奋剂误服误用等问题上,肖新国处长也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慎用营养品,明确药物成分,及时申报治疗用药豁免等,要求运动员切实提高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能力,坚决不使用兴奋剂,保证干干净净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