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局召开《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第二轮改稿会
11月7日,《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第二轮改稿会在省体育局九楼会议室召开。省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体育法》修订专家组成员张笑世,省人大社会委办公室主任曾润瑜,省司法厅立法一处三级调研员杨应权,省校园足球专家组组长李毅京,省田协副主席王聪,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俞俊峰,局机关相关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小组全体人员出席会议。
会上,省体育局法规处处长全面介绍了此次《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修订的基本情况,相关专家对体育立法提出了专业的指导意见,与会人员逐条逐句审议了条例文稿,并就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退役运动员保障、体育产业、保障条件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大家发言踊跃,讨论深入,收到了良好效果。
吴涛局长表示,修订体育条例,是我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的重要任务,也是我省实现体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山地民族特色体育强省的重要保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运动健身需求。
吴涛局长要求,体育条例修订过程中,立法起草小组和服务团队要认真研究,合理采纳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围绕特色体现不够、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加快推进立法工作。一是抓紧完善文稿。要集中精力,倒排工期,尽早拿出一份较为成熟、体现贵州特色、操作性强的文稿草案。二是聚焦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新政策、新形势、新情况,广泛听取体育系统各行业部门、社会组织、高校科研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考虑怎样落实、谁来落实,怎么推动、谁来推动等问题,深入研究制定解决措施。三是突出操作性。要处理好管当前和立长远的关系,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制定长效机制,破除屏障壁垒,解决好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四是强化协调配合。立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历时长、程序多,牵头单位要抓好统筹协调,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开展工作研究,围绕职能职责提出管用实用的高招实招。服务团队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配足配强服务团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