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体育局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检查

炎炎夏季,游泳成为广大群众必不可少的消暑活动,暑期的游泳馆、游泳池也成为最受男女老少欢迎的场所。为切实加强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监管力度,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健身安全,根据2021年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安排,自7月6日起,省体育局宣教法规处对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本次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平台随机抽取产生检查人员及被检单位,检查方式主要是根据国家标准(GB19079.6-2013)对游泳场所是否具备有效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是否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并持证上岗;安全标识和警示说明是否到位,应急措施是否足以防止危害发生等进行现场核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及时向被检单位和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反馈,并责成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针对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此次检查有利于推动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工作的开展,提高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的安全意识。通过全力排查安全隐患,为广大群众健身安全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文/图 甘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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