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
近日,常州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联合制定出台《常州市关于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暂行)》,率先在以体育彩票公益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体育惠民事业中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根据《办法》,公共体育服务的购买主体是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内容涉及承办市级以上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的教育培训、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等11个公共体育服务项目;购买方式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制、直接资助制和项目申请制。购买过程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将加速此项服务从“政府配餐”向“百姓点餐”的转变,有效解决部分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改善常州体育民生福利,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