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教练员采用积分制管理

    为充分调动教练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宿迁市业余训练水平,宿迁市体育局从2010年6月份开始,将对宿迁市所有的注册等级教练员实施积分制管理,从而使教练员管理更加科学。
    教练员积分制管理是以2009年教练员输送运动员情况和所带队比赛成绩为基础,凡是输送不同等级的运动员和在不同级别赛事取得成绩有相应的积分,达到基础积分的教练员才能参加年度的排名奖励和晋升,教练员奖励的条件是依据江苏省体育局规定的教练员积分奖励办法,若违反国家有关兴奋剂规定的教练员将在四年内不能参加教练员积分排名,若出现违反纪律的教练员也将降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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