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召开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随着夏季临近,游泳场所又将迎来开放高峰,为了确保广大游泳爱好者的健康和安全,6月2日,盐城市体育局会同盐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来自市直、亭湖、盐都、市开发区的12家游泳场所负责人出席了会议。盐城市体育局、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夏季游泳场所开放相关事宜作了部署安排。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体育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厅关于夏季游泳场所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对游泳场所的要求。盐城市公安局主管科室负责人从游泳场所必须符合的治安安全规定、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示等三个方面对游泳场所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要求,今年夏季凡面向社会开展游泳培训,尤其是开展少儿培训的场所,其硬件、软件必须全部到位,从事游泳技能培训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场所在培训班开班前必须向盐城市体育局产业管理处和亭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上报详细的培训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方案,待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始对外招生培训。
    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盐城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形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游泳场所,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进一步提高盐城市游泳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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