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举办首期游泳(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

  为加大江苏省游泳指导员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游泳从业职业标准,提升游泳指导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满足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晋升需求,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持续发展,4月24日,江苏省首期游泳(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在南京开班。省体育局二级巡视员范金华出席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省体育局人事处、省体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培训老师以及来自全省各市的64名游泳(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共同参加了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范金华指出,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在健身运动中,对参与者进行专业科学指导和安全保护的专业人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项目是国家人社部、体育总局认定的体育行业首批高危险性行政许可准入类职业项目。按照《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游泳经营场所从事游泳运动指导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游泳(高级)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仅是全民健身的引领者,其职业能力也将决定江苏省全民科学健身指导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同时,范金华对培训班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所有培训讲师要提高站位、加强教学指导,确保培训质量,要针对本次培训班的特点和学员知识水平,加强专业技能教学研究,认真备课、授课,根据学员的接受和掌握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思路、教学方式、方法,确保学员坐得住、听得进、有成效。二是学员要倍加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定,多沟通,多交流,多钻研,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顺利通过考核,并学以致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指导和培养更多的游泳职业技能人才。三是省体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要加强组织,严格管理,全方位做好培训服务保障工作,把本期培训做成示范班,为今后举办类似培训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多为广大从业人员提供优质培训学习机会,并以此为契机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队伍,择优储备游泳指导员全国培训师、考评员后备培养对象,为体育强省建设作贡献。
  本次培训于4月24至28日开展,培训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两个模块。其中理论知识分公共理论(高级)和专项理论两部分,专项理论包含了专项技术理论、高级游泳教员技术教学组织及教法、高级游泳教员训练方法运用能力培训等课程;实操课程则主要为专项技术培训,包含蝶泳、转身、出发等水上技术,实操示范动作,教学指导能力等课程。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省体育职鉴站将于4月29日对全体学员开展理论和实操两方面的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由人社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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