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四项措施强化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

    为严格规范和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管理工作,松原市扎实开展工作,采取四项措施确保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安全运营。
   一、宣传到位提升知晓率。松原市高度重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贯彻宣传,分批集中组织业务科室、执法单位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制定宗旨和各项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贯彻落实《办法》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的整顿提升、体育服务标准化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持续改善提升经营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程序,把好源头关。市文广新局明确职能科室主导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明确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管辖权。
    三、做好已经开展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过渡衔接工作,安全防护无死角。去年年初开始,松原市将《第一批高危险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及时下发到每个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将《办法》宣传贯彻实施到每个游泳场所经营业主单位,并告知其及时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目前我市已完成3家游泳馆行政许可工作,限期办证2家。
    四、做好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和许可证编号工作,管理规范化。松原市要求发证机关要要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许可的每一家单位都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档案,并确保每一项许可审查内容均
能在档案材料中查清。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证号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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