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8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获悉,面对即将到来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的目标和任务,内蒙古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深入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地方性体育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为体育事业走上法制化的发展轨道,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是以自治区政府和盟市签定《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抓手,敦促各级政府重视群众体育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规范和提升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领导,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遍开展。
四是加强群众体育干部队伍建设,每年举办一次全区群体干部培训班,召开一次现场会,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群体干部队伍。
五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加大争先创优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自治区地区的特点,继续实施和开展争创“全区先进体育县”、“全区体育先进苏木乡镇”和“全区体育先进社区”等的评比和命名活动;支持和鼓励基层利用本地区地缘和民族传统体育优势打造品牌活动。
六是切实做好全民健身的宣传工作。推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一法一纲”,宣传群众体育的先进典型、经验和成就,及时宣传和反映全区各地群体工作的动态和全民健身活动热点。
七是加大群众体育的科普投入,为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