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内蒙古体育网发布公文的通知


内体办字〔2004〕26号

各盟市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文体广电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体局,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内蒙古体育网(www.nmgsports.gov.cn 网络实名:内蒙古体育)自2003年10月正式开通以来,在扩大政务公开,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体育局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自治区体育局制发的公文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内蒙古体育网上发布,为公众提供及时、全面、动态的信息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文所称的公文,除以自治区体育局和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正式文件外,包括以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和自治区体育总会、自治区体育总会秘书处名义制发的正式文件。
二、网上发布的公文应是下行文和部分平行文,非涉密性。从有利于保护未成年运动员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公文内容中含有对未成年运动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不在网上发布。
三、今后,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和自治区体育总会秘书处在制发各类公文时,必须同时将该文件以软盘或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nmgtyj@163.com)方式送局办公室。各直属单位以自治区体育局名义行文的,照此办理。
四、在内蒙古体育网上发布的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五、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定时上网,以保证及时接收自治区体育局的公文等有关信息,加快公文办理速度。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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