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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无人机器材(套材)质量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来源: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无人机赛事的质量与安全水平,保障参赛青少年的安全与竞赛的公平性,将组织开展无人机器材(套材)质量安全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华兴中测(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三)支持单位

新胜(江苏)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评价目的

(一)确保无人机器材(套材)符合相关标准和竞赛规则要求,保障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提升教育竞赛活动无人机器材(套材)的质量安全水平,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可靠的竞赛器材。

(三)规范教育竞赛活动无人机器材(套材)的使用范围,维护竞赛活动的良好秩序,促进无人机赛事的健康发展。

三、评价依据

(一)T/ASFC 1019—2023《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器材要求与测试方法》

(二)T/ASFC 1006—2020《航空航天模型运动器材通用要求》

(三)《“飞向北京•飞向太空”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无人机项目)竞赛规则》

四、参评范围

凡拟申请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的无人机器材(套材)评价并已缴纳评审费用的企业,均需参加本次现场评价。未按时参评的企业,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评价工作有关要求

(一)评价形式

1.资质审核:对参评企业的合法经营资质进行审核;

2.标准验证:依据相关标准对器材进行技术验证;

3.现场产品一致性的审核:对器材的实际性能与申报材料进行一致性的审查。

(二)评价内容

1.参评器材型号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参评器材与依据标准的一致性;

3.参评器材规格是否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

(三)申请文件

参评企业需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方/委托方、生产厂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2.申请方/委托方、生产厂情况介绍,包括器材的产量、市场反馈及使用情况等;

3.评价器材所执行的标准和/或购销双方的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标准、技术要求(检验要求);

4.申请的器材单元、器材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及规格尺寸;

5.申请器材的图片及器材使用说明;

6.申请器材的关键零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技术要求;

7.申请器材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套材、电池、电机、材质、环保、电气安全等与器材相关的检测报告)。

(四)现场评价要求

1.每个功能、结构、名称、型号的拟参评器材两架;

2.参评的企业厂商至少委派一名技术代表全程参与现场评价环节,确保评价过程的顺利进行。

六、评价安排

(一)评价时间:2025年2月25至3月1日

(二)评价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贤坤路一号科创中心

(三)联系人:傅 杰(华兴中测):15032095390

       徐素珍(服务咨询):18912962308

七、其他事项

(一)参评企业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若发现虚报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评价结果将在评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并通过官方网站及邮件通知参评企业。

(三)通过评价的器材将获得质量安全评价证书,并列入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器材名录。

(四)未通过评价的器材,企业可在整改后申请复评,复评时间另行通知。

八、费用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人员、专家顾问的差旅、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参评厂家代表及相关技术人员差旅、食宿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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