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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赞助
发布时间:2013-06-06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1、协会介绍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下辖: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中国击剑运动协会;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中国马术运动协会。

2、赞助级别:主赞助商、合作伙伴、指定产品

3、征召范围:

石油石化、银行、保险、房地产、通讯、汽车、互联网、重工机械、珠宝玉饰、家电、旅游、餐饮、酒店、电子数码、服装服饰、运动器材、家具家纺、皮革皮具、建材涂料、保健品、网游、饮品、乳制品等。

4、赞助资质:

(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良好信誉、公信力强的企业;

(2)有意于投资体育项目,支持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企业;

(3)愿意建立长久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的企业。

5、主要回报条件(赞助级别不同享受的回报条件不同):

(1)荣誉称号权:授权赞助企业在产品包装、对外宣传等相关途径使用协会主赞助商/合作伙伴/指定产品荣誉称号(如"中国击剑协会主赞助商")。

(2)标识使用权:授权赞助企业在产品包装、对外宣传等相关途径使用协会标识。

(3)新闻发布权:协会协助赞助企业以官方名义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4)官网展示权:在协会官方网站上发布赞助信息,官方网站首页体现赞助企业LOGO及网站链接。

(5)活动展示权:在协会所主办的新闻发布会、庆功会等活动中体现赞助企业LOGO。

(6)赛事广告权:在协会所主办的境内比赛现场摆放赞助企业广告。

(7)媒体推广权:授权赞助企业可以在电视、报纸、杂志、户外、网络等媒体上使用赞助所得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赛事影像、协会标识、协会活动)。

(8)活动推广权:授权赞助企业可以围绕赞助所得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赛事影像、协会标识、协会活动)自行组织产品促销、公关推广、内部活动等相关活动。

(9)影像使用权:赞助企业可以无偿使用协会提供的或自行拍摄协会赛事及相关活动影像资料。

(10)赛事合作权:赞助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冠名协会所主办的境内计划性全国赛事的权利,或可以根据赞助企业宣传推广的需要量身策划赛事。

(11)荣耀礼遇权:赞助企业代表享有一次跟随协会出访、观摩赛事的权利,在由协会主办的部分赛事中担任荣誉职位并出席赛事活动。

(12)优先续约权:赞助企业在同等赞助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13)唯一排他权:赞助企业享有同行业同类别产品的排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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