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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山地自行车冠军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3-01-25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浙江省体育局、湖南省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2013年2月23-24日,海南屯昌;

    第二站,2013年2月28日-3月1日,海南屯昌;

    第三站,2013年3月15-16日,浙江宁波;

    第四站,2013年3月20-21日,浙江宁波;

    第五站,2013年4月12-13日,湖南长沙;

四、参赛单位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云南、甘肃、宁夏、新疆、解放军、各行业体协、俱乐部等。

五、竞赛项目

    越野赛;个人计时赛。

六、参赛资格: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医生(须有从医证明)、机械师各 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10名。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核发的2013年度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IC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三)每单位每单项最多报名参加比赛人数:

        越野赛               10

      个人计时赛           10

    (四)报名运动员因伤病可以向裁判团申请替换,但必须提供医院证明,经批准后可由本队已报名运动员替换。

    经过参赛确认的运动员,无故弃权将按规则规定进行处罚。

    (五)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制为1995年12月31日以前(含该日)出生者。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竞赛器材:服装、器材、车辆自备。

八、裁判员

     裁判员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成绩按每队个人计时赛、越野赛前3名运动员的成绩累计,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请于赛前15天将报名表分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带单位公章的JPG或PDF版本和Word版本)发到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部(自行车项目全国比赛报名专用邮箱:peng.haibo@chncycling.com)和赛区(邮箱地址见补充通知) 。报名表以收件时期为准,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将按竞赛规则进行罚款。

    (二)技术代表、总裁判长、裁判员须于赛前 3天报到。

十一、经费与接待条件

    (一)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

    (二)承办单位须协助各队联系和安排食、宿,并负责帮助各参赛队订购车票。各参赛队必须在赛前15天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承办单位,否则不予安排。

十二、其他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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