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局、北京市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第一站,2013年4月6-9日,云南玉溪; 第二站,2013年5月15-18日,浙江安吉; 第三站,2013年6月9-12日,北京延庆; 四、参赛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四川、云南、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深圳、解放军、各行业体协、俱乐部等。 五、竞赛项目 男子:40公里个人计时赛 80公里城市绕圈赛 180-200公里个人赛 女子:20公里个人计时赛 60公里城市绕圈赛 100-120公里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医生(须有从医证明)、机械师各 1名;男、女队教练员、机械师各 1名;男、女运动员各7名。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核发的2013年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IC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三)每项目每单位最多报名和参加比赛人数: 项 目 报名和参加比赛人数 个人计时赛 3 个人赛 7 绕圈赛 7 (四)报名运动员因伤病可以向裁判团申请替换,但必须提供医院证明,经批准后可由本队已报名运动员替换。 经过参赛确认的运动员,无故弃权将按规则规定进行处罚。 (五)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制为1995年12月31日以前(含该日)出生者。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竞赛器材:服装、器材、车辆自备。 八、裁判员 裁判员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十、经费与接待条件 所有参赛费用自理,承办单位须协助各队联系和安排食宿,并负责帮助参赛队订购车票。 各参赛队如需组委会帮助联系食宿和订购返程车票,请提前15天通知承办单位,否则将不予安排。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请于赛前15天将报名表分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带单位公章的JPG或PDF版本和Word版本)发到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部(自行车项目全国比赛报名专用邮箱:peng.haibo@chncycling.com)和赛区(邮箱地址见补充通知) 。报名表以收件时期为准,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将按竞赛规则进行罚款。 (二)技术代表、总裁判长于赛前 3天到赛区报到。 十二、其他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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