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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公路自行车职业多日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3-01-29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待定。

四、比赛类别

    赛事为男、女成年组别,列入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计划内赛事,并按照自行车项目运动员积分实施办法列入年度积分和全运会积分。

五、参赛范围

    全国各省、市自行车专业队;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俱乐部;行业体协;在中国注册的国际自盟洲际队和洲际职业队。

六、竞赛项目和要求

    全国公路自行车职业多日赛计划为3至5个赛段,中间不设休息日。如有序幕赛,不计入比赛日。比赛形式可为公路大组赛、绕圈赛、个人计时赛、团体计时赛,其中,绕圈赛、计时赛只能在一个联赛中举行一次。有关比赛里程规定如下:

 

    组别

日平均

最大里程

每段

最大里程

个人计时赛最大里程

团体计时赛最大里程

  成年男子

120

160

40

80

  成年女子

90

110

20

50

 

七、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队必须以各省、市所属注册单位和职业队、俱乐部、行业体协名义进行报名。不接受来自不同所属单位的运动员以混合队形式进行报名。

    (二)每单位可报领队、医生(须有从医证明)、机械师各 1名;教练员2名;每队可以报7名运动员参赛。各队实际参赛人数不能少于5人,否则,不予参赛确认。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核发的2013年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IC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制为1995年12月31日之前(含该日)出生者;青年运动员不能参加该项比赛。

    (五)报名运动员因伤病可以向裁判团申请替换,但必须提供医院证明,经批准后可由本单位运动员替换。

经过参赛确认的运动员,无故弃权将按规则规定进行处罚。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竞赛器材:服装、器材、车辆自备。

 九、裁判员

    裁判员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全国公路自行车职业联赛在每个段赛结束后对个人总成绩冠军、冲刺总成绩冠军、爬山总成绩冠军进行领骑衫颁奖。并对个人总成绩排名前20名、冲刺总成绩前10名、爬山总成绩10名、每赛段排名前20名的运动员进行奖金和积分奖励,以及对团体总成绩前10名的队进行奖金奖励。

    (一)奖金额度:承办赛事组委会需为多日赛获奖运动员提供男子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女子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各项比赛的赛事指南。

    (二)积分规则:参加全国公路自行车职业多日赛个人总成绩前30名的运动员均可获得积分。该积分计入年度个人积分累计排名。在全运会、锦标赛参赛资格等选拔中有效。具体分值如下:

 

  名次

积分

 

名次

积分

  1

50

16

11

  2

45

17

10

  3

40

18

9

  4

35

19

8

  5

30

20

7

  6

25

21

6

  7

20

22

5

  8

19

23

4

  9

18

24

3

  10

17

25

2

  11

16

26

1

  12

15

27

1

  13

14

28

1

  14

13

29

1

  15

12

30

1

 

 十一、经费与接待条件

    组委会为各参赛队在编人员提供统一食宿,接待天数为实际天数加上赛前2天。交通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自理。如需接送站或订购返程车票,请各参赛队提前15天通知承办单位。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请于赛前20天将报名表分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带单位公章的JPG或PDF版本和Word版本)发到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部(自行车项目全国比赛报名专用邮箱:peng.haibo@chncycling.com)和赛区(邮箱地址见补充通知) 。报名表以收件时期为准,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将按竞赛规则规定进行罚款。

    (二)技术代表、总裁判长、裁判员于赛前3天,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十三、其他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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