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山西省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2013年4月9日,江苏宿迁; 第二站,2013年4月10日,江苏宿迁; 第三站,2013年4月11日,江苏宿迁; 第四站,2013年5月1日,山西太原; 第五站,2013年5月2日,山西太原。 四、参赛单位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甘肃、新疆、深圳、解放军、俱乐部、行业体协等。 五、比赛项目 越野赛。 六、参赛资格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医生(需有从医证明)、机械师各1名;男、女教练各1名;男、女成年组运动员各10名。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核发的2013年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IC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制为1995年12月31日以前(含该日)出生者。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竞赛器材:服装、器材、车辆自备。 (三)如果一个组别报名人数不足4人,取消该组别比赛。 八、裁判员 裁判员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团体项目各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成绩按每队前3名运动员的成绩累计排名。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请于赛前15天将报名表分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带单位公章的JPG或PDF版本和Word版本)发到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部(自行车项目全国比赛报名专用邮箱:peng.haibo@chncycling.com)和赛区(邮箱地址见补充通知) 。报名表以收件时期为准,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将按竞赛规则进行罚款。 (二)技术代表、裁判长、运动队于赛前3天报到。 十一、经费与接待条件: 运动员队费用自理,如要求组委会协助安排食宿,需在赛前15天通知承办单位。 十二、其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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