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名称:2016年第二十一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华北区预赛 二、主办单位: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朔州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单位:山西省自行车协会 朔州市文体局 山西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山西火部落商贸有限公司 五、协办单位: 六、赞助单位: 七、赛事时间:2016年8月28日 八、赛事地点:朔州市西山森林公园 九、组别设置: 男子山地精英组 男子山地公开组 女子山地精英组 男子公路精英组 十、参赛选手: 国内各省市自行车爱好者均可公开报名参赛,专业选手可参加精英组。 十一、赛事安排: 8月27日全天报道,下午15点熟悉赛道。 8月28日9:30开幕式 9:50 开始比赛 十二、赛事奖励: 1、各项比赛录取前30名,颁发获奖证书。 2、本次比赛总奖金设 179280元整(含税) 名次 | 男子公路 精英组 | 男子山地 精英组 | 男子山地 公开组 | 女子山地 精英组 | 第一名 | 10000 | 10000 | 8000 | 8000 | 第二名 | 8000 | 8000 | 6000 | 6000 | 第三名 | 6000 | 6000 | 4000 | 4000 | 第四名 | 4000 | 4000 | 3000 | 3000 | 第五名 | 3000 | 3000 | 2000 | 2000 | 第六名 | 2000 | 2000 | 1000 | 1000 | 第七名 | 1000 | 1000 | 800 | 800 | 第八名 | 800 | 800 | 500 | 500 | 第九名 | 800 | 800 | 500 | 500 | 第十名 | 800 | 800 | 500 | 500 | 第十一名-第三十名 | 300 | 300 | 300 | 300 |
赛事内容时间安排及赛事规程 一、比赛及活动项目: 1、开幕式 2、闭幕式:颁奖仪式 二、比赛组别: 1. 男子山地精英组:18岁—55岁(1998年1月1日—1961年12月31日)。 2.男子山地公开组:18岁—55岁(1998年1月1日—1961年12月31日)。 3.女子山地精英组:18岁—55岁(1998年1月1日—1961年12月31日)。 4.男子公路精英组:18岁—55岁(1998年1月1日—1961年12月31日)。 三、比赛路线及组别公里数 西山森林公园绕圈 1、男子山地精英组34km (4圈) 2、男子山地公开组25.5km(3圈) 3、女子山地精英组17 km (2圈) 4、男子公路精英组51km (6圈) 四、比赛时间安排: 7:30-8:00 检录 9:00 开幕式 9:30 比赛开始 比赛结束,颁奖仪式,闭幕式,选手自行离开游览景区。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退役3年以上专业选手均可报名参赛 2、中国自行车协会及省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3、所有参赛人员须是长期进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自行车比赛的疾病,如因自身疾病在比赛中导致意外的,组委会概不负责。参赛年龄应符合各组别参赛要求,以身份证为准。 4、参赛人员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报到时上网验证身份证)参赛。 5、参赛人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否则不予参赛。主办方给予参赛人员另办理一份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参加者报到时必须填写免责声明,递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费用 1、报名费60元(包含运动员保险、号码簿、赛事包、纪念奖牌) 2、除主办方原因取消比赛之外,报名费已经缴纳概不退还。 3、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报到时需领取计时芯片,交300元押金,比赛结束上交芯片,押金退还。领取奖金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号码牌。 (三)报名方式 运动员登录野途网www.wildto.com阅读比赛规程。点击“赛事在线报名”,填写“赛事报名”表格并提交,提交报名费60元(包含运动员保险、号码簿、赛事包、纪念奖牌),等待审核,3-5日后点击“结果查询”,如有疑问电话咨询, 联系人:余海东 电话微信同号:13403418815 固定电话:0351-7182100 商务合作:13403418299 林霖 火部落赛事QQ群:483629789 (四)本章程公布之日8月16日或满额将截止报名 (五)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姓名,性别,参赛组别,所属省市,俱乐部名称,需在赛前签署免责协议书方可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2、竞赛线路:按照秩序册公布路线图为准。 3、竞赛器材:比赛器材自备,符合中国自行车参赛用车要求,山地车组参赛车型为26—29寸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1.5英寸以上外胎(如发现小于1.5英寸者不准参加比赛),不得加装附加把,货架,脚撑等。公路车组参赛车型使用700c或者650c 标准弯把大组公路车,不得使用计时赛车,铁三赛车,改装山地车等。(参赛者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等伤害或损失,组委会及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组委会(裁判长)有权决定缩短比赛里程或停止、取消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5、运动员比赛期间因严重违规、车辆故障无法骑行、被套圈或骑行过慢,裁判长有权(判罚)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退出赛道)。 6、运动员比赛期间必须佩带骑行头盔、(手套)。运动员(到达)终点前300米必须沿直线冲线,因左右偏离影响其他人冲线,取消比赛成绩并承担一切责任,冲线时不得双手离把,(否则将加罚时间20秒),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7、凡参赛选手到达当地后,无论住宿何处,必须遵守当地的所有规章制度并模范地执行,做一个优良的公民和良好品质的运动员。 8、凡参赛选手必须认真阅读竞赛方案与领会比赛规则之精神,以保证赛事顺利进行。 9、本次比赛设关门时间,每组关门时间为各组第一名到达终点时间的70%。在关门后凡到达的运动员将不计成绩。 10、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本次比赛裁判长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比赛过程的问题提出申诉,需在运动员到达终点后立即提出。凡对比赛名次申请复议的,需交申诉费500元,如败诉申诉费不退,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受理再次申诉。 11、比赛期间如出现伤害事故,无论责任在己或在其他队员,均由运动员自己联系保险公司报案,赔偿。 主办方不负责选手交通费,住宿,伙食费等相关事项费用;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举行;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以及裁决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更改。凡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竞赛规程,领会精神以保障对赛事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2016年第二十一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 自行车赛“燕京啤酒杯”华北区预赛组委会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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