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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基建处
发布时间:2026-06-30 来源: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1.负责制定和修改中心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场馆设施使用的管理规定;

2.负责编制中心建设规划、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

3.负责向中心各部门、项目协会征集意见,并编制中心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库。

4.负责中心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等;

5.负责执行中心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的采购工作,以及合同签订、造价审核等管理工作;

6.负责实施中心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以及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

7.负责中心设备设施运营服务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燃气、采暖通风、网络、电话和有线电视等;

8.负责中心建筑活动的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驻训队伍日常训练的场馆、场地、器材保障工作;

10.负责承办各类赛事、大型活动的场地、能源使用调配及服务工作;

11.负责中心节能降耗,推进场馆运行智能化工作;

12.负责合理调配场馆使用计划,提升场馆使用效率;

13.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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