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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来源: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 字体:

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1号令),我项目制定了《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印发。现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后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6〕94号)对本项目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与完善。修订与补充内容如下:

  一、修订与补充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六条,中铁协统一制作并发放本项目各技术等级裁判员证书,中铁协统一制作的各级技术等级证书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发放,以及补充铁人三项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申领流程及所需材料。

  二、补充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实行有效期制,技术等级认证有效期为4年,以及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有效期制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三、补充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铁人三项裁判员实行网上注册与管理,获得技术等级证书的各级裁判员可通过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竞赛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和管理个人信息。

  四、补充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裁判员参加全国性及以上赛事执裁工作需网上申报执裁意向。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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