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代五项项目参加2016年奥运会比赛选拔办法》的规定,2016年国家现代五项队将组织参加3场国际比赛作为内部考核,并依据此3场国际比赛的成绩最终确定2016年里约奥运会参赛运动员名单。按照《国家现代五项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为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特制定该办法。 一、选拔范围 1.已经获得2016年奥运参赛资格的国家队运动员; 2.2016年5月31日前有可能获得2016年奥运参赛资格的国家队运动员。 二、选拔原则 1.以谁获得参赛资格谁参加奥运会为基本原则。 2.若在某一单项中有2人以上(不含2人)获得资格,则以此3场国际比赛的成绩最终确定奥运会参赛运动员。如已获得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因故不能参加奥运会比赛,则以上述成绩确定递补参赛运动员。 3.在3场比赛中,获得奖牌的运动员直接获得参赛资格,如果有2人以上(不含2人)获得奖牌,则按最好比赛名次依次分配参赛资格。若最好比赛名次依然相同,则计算三场比赛得分之和,得分高者获得参赛资格。 4.若未获得奖牌,则按运动员三场比赛得分之和确定参赛资格,得分高者获得参赛资格,未进决赛以预赛得分为准计算总得分。若总得分相同,则按运动员在以往重大国际比赛中的表现确定人选。 三、选拔时间、地点、比赛名称 (一)第一次选拔 2016年3月5日-3月17日,巴西,世界杯分站赛。 (二)第二次选拔 2016年4月11日-4月22日,匈牙利,世界杯分站赛。 (三)第三次选拔 2016年5月19日-5月31日,俄罗斯,世界锦标赛。 四、选拔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许海峰(自剑中心副主任、纪委书记) 组员:张斌(自剑中心现代五项部部长)、宋翔(国家现代五项队领队)、段炜(自剑中心纪检监察员兼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王可(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教练员委员会代表)、参加选拔的运动队代表一人。 电话:010-68814590 五、其它 (一)无故不接受国家队选调的运动员或严重违反国家队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运动员没有资格参加奥运会的选拔。 (二)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比赛时间、地点发生变化,我中心有权改变选拔赛比赛时间和地点,并提前告知各队。 (三)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制定相关参赛选拔办法。 (四)严格执行《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五)选拔工作于2016年6月1日结束。 (六)根据本办法产生的参赛名单需报队委会讨论通过后确定最终名单。 (七)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对本选拔办法有最终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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