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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场地自行车队集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来源: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相关省(市)体育局训竞处:

  为备战里约奥运会,国家场地自行车队在上期集训的基础上,拟继续组织集训,全面提升竞技水平,以做好奥运备战最后阶段的冲刺和准备。本期集训运动员24人,教练员12人,科研保障人员10人,管理人员7人,共53人。现就4月1日-6月30日的集训安排及相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集训组别

  成立男女短组、女子团体追逐组、全能和男子团体追逐组,并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战。

  二、集训时间、地点

  2016年4月1日-6月30日 北京、上海、深圳、云南和广州等地。

  三、集训人员

  (一)教练员、运动员

  1.场地短组

  外方主教练:本努瓦(国家队)

  中方主教练:李卫(自剑中心)、曹成珠(黑龙江)

  助理教练:唐玉新(吉林)、宫金杰(吉林,兼)

  分散组负责教练:唐琪(上海)

  体能训练教练:马克(国家体育总局体能训练团队)

  助理教练:张建(国家体育总局体能训练团队)

  女运动员:宫金杰(吉林)、钟天使(上海)、林俊红(黑龙江)、郭爽(上海,分散训练)。

  男运动员:胡珂(上海)、徐超(上海)、包赛飞(江苏)。

  陪练运动员:李浩(河北)、一人待定。

  2.女子团体追逐赛组

  主教练:王鸽(河南)

  助理教练:丁淑玉(河南)

  机械师:郑国庆(河南)

  运动员:敬亚莉(河南)、赵宝芳(河南)、金地(河南)、黄冬艳(上海,分散训练)、王红(河南)、马梦露(河南)、陈路路(河南)。

  陪练运动员(自费):杨懿铭(河南)、王丰年(河南)、胥玉龙(河南)。

  3.全能及男子团体追逐组

  主教练:邬伟培(上海)

  助理教练:乔春安(上海)

  助理教练兼机械师:李文凯(甘肃)

  女子全能运动员:田媛媛(四川)、罗晓玲(甘肃)。

  男子团体追逐运动员:沈平安(四川)、秦晨路(上海)、袁中(上海)、范阳(上海)、刘浩(吉林)、薛超华(北京)。

  (二)管理人员:

  领队:蒋国锋(自剑中心)

  副领队:李卫(兼)

  工作人员:刘伟、王世斌、谢寒、熊鑫、袁媛、郎海雨(自剑中心)。

  (三)队医及科研保障

  队医:李笃志(自剑中心)、1人待定。

  科研保障:封文平(国家体科所)、张俊芬(北京体育大学)、袁建琴(八一体工大队)、2人待定。

  按摩师:辛荣仁(自剑中心)、蔡怀敬(上海)、刘龙翔(河南)、王欣雨(上海)。

  机械师:王世斌(兼)、张远楠(合利兄弟公司)。

  四、集训办法

  (一)按照《国家自行车集训队备战2016年奥运会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二)教练员、运动员按相关规定享受训练津贴、成绩奖励、服装装备、赞助商支持等待遇。自费陪练队员无训练津贴,酌情提供服装。

  (三)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优秀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相关省市负责予以核实确认。

  (四)请各相关省市体育局和运动队高度重视本次集训,组织和督促所属运动员和教练员按时到国家队报到。无故不接受选调的运动员将由自剑中心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请各省市高度重视并加强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自剑中心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管理和协作,确保不出现反兴奋剂工作违纪违规现象和阳性事件。反兴奋剂行踪执行“双报告制度”。即各省市体育局有关部门在向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报告行踪的同时抄送国家自行车队(反兴奋剂邮箱liduzhi@263.net)。

  (六)运动员训练、参赛车辆原则上由各省市自备,配件由自剑中心提供。

  (七)原则上国家队运动员不回省参加全国比赛,如确有需要参加全运会预赛,有关单位必须经正式来函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回省市并做好安全、反兴奋剂教育及管理工作。

  五、费用

  自剑中心按照总局相关规定承担相关人员食宿、差旅等集训费用。

  六、报到

  男女短组于2016年4月1日前到北京自剑中心报到。女子团体追逐组、男女全能与男子团体追逐组于2016年4月1日到分别到深圳和广州报到。

  联系人:熊鑫、郎海雨(北京集训点)

  王鸽:13920967208(女子中长组)

  邬伟培:13601739410(全能及男子中长组)

  电话:010-68882288-2117

  邮箱:chncyclingnt@163.com

  传真:010-68862596。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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