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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运会自行车项目预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13 来源: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第一条 为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环境,有利于出成绩、出人才、提高自行车运动水平,特制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项目预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运动员的积分是由国内比赛和国际比赛两部分构成,根据积分的排列顺序,确定十三运会决赛参赛运动员(队)。

  第三条 公路项目以2016年、2017年全国冠军赛分站赛(选取4站中2站最好成绩)、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全国锦标赛作为十三运会国内比赛的积分。

  第四条 全国公路冠军赛、锦标赛中城市绕圈赛项目的成绩将计入全运会个人赛的积分。

  第五条 山地项目以2016年、2017年全国冠军赛分站赛(选取8站中6站最好成绩)、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全国锦标赛的成绩作为十三运会国内比赛的积分。

  第六条 场地项目以2016年、2017年全国冠军赛分站赛(选取4站中2站最好成绩)、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全国锦标赛作为十三运会国内比赛的积分。

  第七条 BMX项目以2016年、2017年全国冠军赛分站赛(选取8站中6站最好成绩)、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全国锦标赛的成绩作为十三运会国内比赛的积分。

  第八条 以国家队形式组队参加国际比赛将获得国际比赛的积分。团体项目的积分,按出场运动员人数的平均分值,分别计入所属代表单位。

  第九条 获得2016年奥运会4—8名的运动员,可直接进入十三运会相关项目的决赛;获得2016年奥运会2—3名的运动员,除可直接进入十三运会相关项目的决赛外,还可以自选一个项目参加决赛;获得2016年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除可直接进入十三运会相关项目的决赛外,还可以自选两个项目参加决赛。直接进入决赛和自选的项目均不占十三运会决赛总名额和各单位通过资格赛产生的配额(全能赛和团体项目除外)。

  第十条 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如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决赛,可由代表单位向自剑中心提出换人申请,替换运动员必须参加过该项目的预赛。

  第十一条 获得团体项目决赛资格的单位,可自行调整参加决赛的运动员,但该运动员必须参加过该项目的预赛。

  第十二条 积分的计算方法按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已下发的《自行车项目运动员积分实施办法》(修订稿)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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