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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合作伙伴征集书
发布时间:2016-01-04 来源:中国击剑协会 字体:

        一、项目背景

    1.中国击剑协会是中国击剑及相关运动赛事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建立贯彻中国击剑及相关运动赛事的标准和管理制度,并实施所有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各类和各级击剑及相关运动赛事的审批、注册和认证等事宜。

    2.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是为推广击剑运动、向公众传播健康时尚的生活理念,由中国击剑协会主办、全国各地方击剑培训与相关机构承办的全国击剑俱乐部最高级别的全国性赛事。比赛时间贯穿全年,2015年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设7站21个分站,共有约150支俱乐部队伍组队参赛,参赛运动员达6000余人次。

    3.为更好地加强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建设,充分发挥其推广击剑项目、促进全民健身、服务文化发展的功能,中国击剑协会拟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成为合作伙伴,运营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以下简称“联赛”),承办联赛并对联赛进行市场开发和宣传推广,进一步打造和优化该赛事,提升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品牌价值,推动中国击剑运动的普及发展。

    二、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意向与中国击剑协会合作,运营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企业”)。

    三、应征条件

    1.应征企业应为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的运营提供除中国击剑协会必备资源支持外的所有人力、资金与服务以及其他必要资源,包括市场开发、宣传推广及相关服务等。

    2.应征企业应为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两家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或类似组织应征。

    3.应征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丰富的体育营销经验,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专业能力、技术力量和服务能力,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及独自执行本项目的能力。

    4.应征企业正在履约的项目和拟执行的项目,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开展;应征企业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事项。

    5.应征企业应具有三年以上开展体育营销业务的经验,具有举办全国性赛事及大型活动的相关经验,尤其拥有举办全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的经验;拥有具备国际击剑俱乐部办赛经验的相关从业人员,具备参与击剑运动与相关活动的丰富运作及管理经验。

    6.应征企业应具有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宣传推广经验,拥有确定的赛事内容制作和转播平台及相关资质。

    7.应征企业应保证,无论是否实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都不会泄漏任何中国击剑协会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函及是否参加合作伙伴征集活动进行公开宣传,或者暗示与中国击剑协会、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存在任何关联。

    四、合作伙伴服务内容

    1.合作期限:

    中国击剑协会与企业的合作采取二加三模式,即第一个两年合作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前两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就第二阶段合作进行评估确认,在双方于第一阶段的合作中未出现重大违约的前提下,协议将续签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

    2.资金投入:

    1)合作期限内,企业每年对联赛的投入不低于人民币XXX万元;

    2)自2017年起,企业每年支付中国击剑协会人民币XXX万元的联赛竞赛技术服务费。

    3.宣传推广:

    1)负责策划包装联赛形象,扩大联赛知名度,提升联赛品牌价值;

    2)负责联赛品牌形象的整体设计与制作,包括联赛的主视觉元素及其运用、联赛相关文案、联赛印刷品等;

    3)负责联赛新闻发布会及相关推广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4)负责联赛直播、转播及节目制作与发行等相关工作。

    4.赛事承办:

    1)在中国击剑协会认可和同意的前提下,负责联赛赛制、赛程、比赛地点等方面的制定;

    2)配合中国击剑协会,完成参赛报名工作;

    3)负责办赛地相关政府机构及承办场馆单位的沟通协调,负责报批备案等程序的材料准备提交和事务办理;

    4)负责联赛前期的软硬件基础设施筹备,包括比赛场馆和训练场馆的租赁及布置、比赛相关设备器材及展示服务的租用、比赛工作人员的统筹及安排、比赛奖牌与证书证件及其他制作物的设计制作等;

    5)负责联赛期间的整体管理及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组织安排、成绩统计与记录、参赛运动员与工作人员管理等;

    6)负责联赛后期包括获奖公布颁发与成绩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各方财务结算等收尾工作。

    5.市场开发:

    1)负责联赛赞助商的招募、洽谈等合作事宜;

    2)负责联赛商业合作协议的起草及签订;

    3)负责联赛的赞助商服务。

    6.其他事项双方将在正式合作协议中具体约定。

    五、合作伙伴权益回报

    1.独家拥有“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推广机构”的授权称谓。

    2.独家拥有“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的市场开发推广权益。

    3.合作伙伴可以在中国击剑协会官方网站的显要位置展示企业标志,表明合作伙伴身份。

    4.合作伙伴有权在各类媒体宣传中使用与中国击剑协会及(或)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的组合标志,此类标志必须与授权称谓共同使用。

    5.合作期限内,联赛的市场开发收入归企业所有。

    六、征集程序

    1.中国击剑协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征集合作书。

    2.应征企业递交意向确认函(附件一),逾期递交者不得参与后续应征程序: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12:00前;

    2)递交的电子邮件地址:jijian@sports.cn(同时发送):

    3)递交文件形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已提交意向确认函的应征企业递交电子版以及书面应征文件: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9日12:00前;

    2)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6号,中国击剑协会;

    3)递交文件形式:存储电子版应征文件的光盘一份以及4份应征文件打印稿,文件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外写明递交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中国击剑协会按照征集书中规定的标准对应征文件进行初次评审,确定合作伙伴候选人。

    5.合作伙伴候选人应根据后续通知时间向中国击剑协会进行方案陈述。

    6.如有必要,中国击剑协会将对合作伙伴候选人企业进行现场勘查。

    7.中国击剑协会与合作伙伴候选人进行谈判,并确定运营联赛的合作伙伴。

    8.本征集书为要约邀请。应征企业与中国击剑协会关于本项目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规定为准。

    七、评审标准

    中国击剑协会的评审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

    八、合作伙伴应征文件

    合作伙伴应提交的提案应至少包括:

    1.企业资信介绍(至少包括企业的规模、经济实力、技术力量、客户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2.项目分析构想,说明如何办赛及需要中国击剑协会授予的权益以及配合的工作。

    3.项目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

    4.服务范围以及对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

    5.合作方式。

    6.权益回报要求。

    7.工作团队介绍。

    8.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

    5)现有客户评价;

    6)媒体转播平台相关资质证明;

    7)企业投标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二)(如为授权委托人签署则需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函)。

    九、征集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雷

    电话:010-68862588

    传真:010-68862588

    电子邮箱:jijian@sports.cn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6号,中国击剑协会

    邮编:100049

    十、中国击剑协会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

 

    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

    1. 意向确认函.doc

    2. 投标资格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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