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总局关于奥运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的相关计划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击剑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计划于2015年8月16日至8月27日在北京老山举办2015年第二期击剑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集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5年8月16日至27日;
(二)地点:北京老山。
二、参训人员
(一)运动员
2015年全国少年击剑赛各剑种U16组个人前4名和U14组个人前2名入选(共计36名)。运动员因故无法参加的情况下,按照比赛成绩由后续运动员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1.花剑
男花U16:沈伟平(福建),张想、薛晓龙(上海),毛立武、魏伟(江苏);
男花U14:许杰、施集涵(福建)。
女花U16:陈诗琳、张译文(福建),石玥(新疆),徐云迪(上海);
女花U14:刘羽乔、孟繁祺(北京);
2.重剑
男重U16:翁佳鑫(山东),吴沛泽、丁迪迪(上海体院),刘永闯(新疆);
男重U14:王博闻、张诗笛(北京万国);
女重U16:陈荥(江苏),许澳(贵州),邢瑶、白瑞涵(北京);
女重U14:施悦馨(江苏),沈尹洁(上海)。
3.佩剑
男佩U16:赵顺德、代锐(江苏),郭天依(北京首体协力),郑值(山东);
男佩U14:张微凡(上海名剑),周序益(上海);
女佩U16:张颖(上海),刘畅宇(江苏),AnnaLi(上海盛力瑛才),金圣洁(上海);
女佩U14:张颖(上海),刘畅宇(江苏)。
此外,每剑种接受4名大众击剑运动员自费参加(食宿交通自理,食宿费标准为260元/天,另交培训费2000元)。U16和U14组运动员可自愿报名,视报名情况、按照大众击剑积分排名选拔,优先选拔U16组运动员(共计24名)。
以上合计每剑种10名运动员,共计60名运动员。
(二)教练员
1.花剑:刘莉颖(辽宁),助理教练1人(待定);
2.重剑:王军(上海体院),助理教练1人(待定);
3.佩剑:张毅(广东),助理教练1人(待定)。
三、经费
集训人员伙食费、住宿费由国家体育总局专项经费中列支,运动员、教练员往返交通费自理,请自备训练器材和其它所需用品。大众击剑运动员另交培训费2000元。
四、训练营活动安排
(一)体能测试;
(二)专项理论培训;
(三)录像课程;
(四)文化学习及思想品德教育;
(五)队内比赛;
(六)集体活动,爱国主义教育,评选优秀营员;
(七)观摩国家队训练;
(八)设置开放日。
五、训练营管理办法及要求
(一)珍惜机会,刻苦训练,虚心学习,加强交流;
(二)教练组负责训练计划的制订及实施、队伍的日常管理;
(三)训练营结束时,运动员上报训练总结,教练组上报全组训练总结;
(四)训练营管理按照国家击剑队管理守则执行。全程实行封闭管理,参训人员不得中途请假。
(五)根据队内比赛成绩、发展潜力评价、训练比赛作风等指标对运动员进行评定,对综合表现优异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训练懈怠以及有其他违纪行为者进行相应处罚。
六、报名及报到要求
(一)报名
1.报名要求:请自费报名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doc,并由所在团体会员单位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10-6886258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jian@sports.cn;
2.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8月10日;
3.报名联系人:王雷、韩婷
4.联系电话:010-68862588
(二)报到
1.报到时间:8月16日
2.报到地点:老山运动员公寓
3.报到要求:因故不能参加本次训练营者,需于8月10日前上交请假报告。参训运动员报到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学籍证明、保险证明以及健康证明,以备查验。
4.报到联系人:李义红
5.联系电话:010-68826350
七、联系人:
(一)中国击剑协会
1.联系人:王雷、韩婷
2.联系电话/传真:010-68862588
3.电子邮件:jijian@sports.cn
(二)承办单位
1.联系人:吴煜红
2.联系电话:010-88978286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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