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市)体育局训竞处:
为积极备战里约奥运会,国家自行车队定于2013年10月17日-12月31日组织场地和山地部分项目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17日-12月31日,在北京、广州、深圳、云南等地以集中训练的方式组织集训。
二、集训人员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长:王伟(自剑中心)
副组长:王宣庆(自剑中心)
成员:许海峰、沈利红、石书刚、张志伟(自剑中心)
教练员、运动员
1、场地男女短组
外方主教练:1人待定
中方主教练:梁效忠(上海),曹成珠(黑龙江)、李卫(兼,自剑中心)。
助理教练员:2人待定
女运动员:郭爽(吉林)、宫金杰(吉林)、钟天使(上海)、林俊红(黑龙江)、石晶晶(河北)、李雪妹(河北)、韩俊(山东)、另4人待定。
男运动员:张淼(山东)、成昌松(山东)、胡珂(上海)、徐超(上海)、另2人待定。
2、女子团体追逐赛组
王象彬组:
教练员(享受主教练待遇):王象彬(山东)。
助理教练:1人待定。
运动员:吴超梅(江苏)、姜帆(山东)、姜吻吻(山东)、邢飞雪(山东)、何俊瑶(山东)。
王鸽组:
教练员(享受主教练待遇):王鸽(河南)。
助理教练:1人待定。
运动员:孟菲(黑龙江)、敬亚莉(河南)、赵宝芳(河南)、马闪闪(河南)、贾四丹(河南)。
3、女子全能组
主教练:邬伟培(上海)。
助理教练:1人待定。
运动员:黄丽(上海)、田媛媛(四川)、罗晓玲(甘肃)、黄冬艳(上海)。
男子陪练运动员:刘浩(吉林)、袁中(上海)、秦晨路(上海)。
4、女子山地车组
主教练:朱永彪(云南)。
助理教练:1人待定。
运动员:任成远(江苏)、史庆兰(云南)、叶转转(甘肃)、白月(云南)、韦世琼(云南)、隋婷婷(山东)。
说明:
1、场地男女短组中包含有奥运会冲金重点项目女子短组。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聘请高水平外籍教练担任重点冲金项目组主教练的工作安排,场地男女短组由外方主教练全面主持训练和比赛工作。中方教练员全力协助和支持外教工作,明确各自权责,协同工作。
2、根据奥运会项目变化和备战工作需要,目前女子团体追逐赛项目设立条件均等的2个训练组,教练员、运动员均按规定享受国家队相关待遇。通过竞争与优化,整合国家资源。在2014年亚运会之前根据国家队阶段性任务要求,进行评估与考核,选拔出女子追逐赛组主教练1人,全面负责该项目组备战里约奥运会的训练和比赛。
管理人员
领队:宋翔、张斌(自剑中心)
副领队:李卫、韩继玲(自剑中心)
工作人员:王世斌、刘伟、熊鑫、谢寒、牛洪涛、彭海波、王亭亭、郑若飞、袁媛、郎海雨(自剑中心)
科研保障和队医
队医:李笃志(自剑中心)、另1人待定。
科研保障:封文平(国家体科所)、另2人待定。
按摩师:4人待定。
三、集训办法
(一)按照《国家自行车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二)教练员、运动员按相关规定享受训练津贴、成绩奖励、
服装装备、赞助商支持条件等待遇。
(三)运动员必须参加优秀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参加保险的运动员无资格参加本次集训。
(四)请各相关省市体育局和运动队高度重视本次备战里约奥运会集训,组织和督促所属运动员和教练员按时到国家队报到。无故不接受选调的运动员将由自剑中心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请各省市高度重视并加强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自剑中心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管理和协作,确保不出现反兴奋剂工作违纪违规现象和阳性事件。
(六)运动员训练、参赛车辆由各省市自备,配件由自剑中心提供。
四、经费
自剑中心按照总局相关规定承担集训人员食宿、差旅等集训费用。
五、报到
请集训人员10月17日到北京自剑中心老山运动员公寓报到。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刘伟、牛洪涛、熊鑫。
电话:010-68882288-2117
邮箱:chncyclingnt@163.com
传真:010-68862596。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