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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政字[20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搞好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首先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全国体育系统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各级体育部门要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四五”普法工作,真正把“规划”落到实处。要以全面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为目标,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实现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体育系统法制建设推进到新的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制定相应的规划。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体育行政部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体育法制建设,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确定的宏伟目标,立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立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继续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使体育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根据我国宪法原则和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加快体育立法,强化体育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在体育系统形成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风气,把体育系统法制建设推进到新的阶段。 (二)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体育法和促进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结合体育系统的实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开展体育法的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要保证体育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使之成为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及公民熟悉并自觉遵守的法律,为体育改革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实现体育行政部门从办体育为主向管体育为主转变,管理重心从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管理为主转变,管理方式从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向依靠法律手段为主转变,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体进程。督促尚未立法的省尽快完成立法工作。 4.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广大体育工作者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继承和发扬体育战线的好传统、好作风,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体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了解并掌握现行有效的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重点学好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开展对体育产业开发和市场管理、体育竞赛管理、公民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保障等方面重要问题的研究,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管理体育事业的新途径。认真制定和完善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提高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实施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并将普法学习成果列入上岗、竞聘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要将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考试,实行合格证制度,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利用各种新闻传播媒介,加大体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制定普法教育宣传提纲。要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各种体育比赛和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活泼的体育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四、步骤与方法 “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 2001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五年规划,编写教材,抓好试点,培训骨干,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项工作。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负责编写、审定全国统编教材和推荐教材。国家体育总局普法办负责编写体育系统普法教材。 2002―2004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组织总结验收。 (二)方法 1.针对实际,狠抓落实。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有实效。 2.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普治兼顾,整体推进。 3.推广典型,分类指导。要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部门、单位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使法制宣传教育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4.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使广大体育工作者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体育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职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设立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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