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教授 陈 宁 一、构建开放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体制。要充分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课题指南的导向作用,以重点研究基地为载体,以骨干研究力量为主体,以重大研究课题为纽带,整合科研资源,构建跨单位、跨地区、跨学科的联合协作机制,逐步改变人员分散、力量分散、重复研究的现象。要鼓励自由撰稿人、民间研究团体等社会力量按有关规定协办、共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促进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社会的开放协作。二、完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运行机制。三、确立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要注重科研成果的原创性。要注意把精品意识和追求上品的倾向贯穿于项目评审、经费支持、成果鉴定和资助出版的全过程;对取得奠基性、原创性、创新性的科研成果,对有重大理论意义、重大实践意义、重大学术影响的优秀科研成果,要给予重奖; 四、建立有效的成果转化机制。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决策科学化机制,在决策过程中应有规范化的咨询程序;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要能适应这种咨询的要求,从而使更多的科研成果在决策中发挥作用,推动优秀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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