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处、部:
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总局人事司《关于做好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11〕493号)精神,现将我中心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度考核集中安排在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2月中旬进行。
二、考核内容
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的要求,今年将突出“德”的考核,重点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突出考核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突出考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纪政纪、勤政廉政、一年来的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内容。请中层以上干部在述职报告中体现。
三、考核程序
(一)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由总局人事司统一组织。考核程序为: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考核组个别谈话、确定等次、反馈结果等。
(二)中层干部的考核由中心统一组织,确定考核等次,其民主测评工作由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代理。考核程序为:个人总结、在本部门述职、在本部门测评、在中心述职、在中心测评、考核组个别谈话、确定等次、反馈结果等。
(三)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程序为:个人总结、确定等次、反馈结果等。
(四)奥实公司管理层的考核由中心统一组织。考核程序为: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确定等次、反馈结果等。具体考核时间与内容由中心另定。
四、确定考核等次与评优工作
(一)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15%至20%以内。
(二)民主测评结果是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要注意充分使用民主测评结果。
(三)研究制定评优办法,向中心全体人员公布。
(四)在各部门总结考核的基础上,由部门提出优秀等次推荐人选,经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提出中心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拟定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并将有关情况报总局人事司。
(五)按要求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请在中心办公网上下载表格),本人填写“个人总结”栏内容;部门领导在“本单位评鉴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名;中心在“审核机关意见”栏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后由本人在“被考核人意见”栏签署意见和姓名。
五、日程安排
12月2日 召开中层干部会布置年度考核工作,进行考核动员。
12月5日—12月25日 各部门组织进行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中层干部参加部门总结,在本部门述职,述职后在本部门进行民主测评;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部门总结,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提出考核等次,并于12月28日前将考核结果书面报中心。
12月26日上午08:30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考核组个别谈话。参加领导班子成员述职与民主测评的范围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受聘到七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人员(含保留处级待遇的人员)、受聘到七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奥实公司负责人。
12月26日下午14:00 中层干部集中述职,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中层干部述职与民主测评的范围为中心领导和各室、部、处负责人。
12月27日—2012年2月中旬进行以下工作:
1.综合分析考核情况,召开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提出中心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拟定人选。
2.对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拟定人选进行公示。
3.召开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4.完成考核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六、有关事项
(一)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的,参加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三)新调入人员的考核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调出单位提供。
七、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中心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赵黎
副组长:闫平
成员:杨英 侯君瑜
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由人事、党务、纪检监察、财务和业务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各部门要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并认真做好总结和述职,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要写“实”;中层干部在述职结束后将述职报告书面报中心。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切实提高年度考核工作的质量,增强实效。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