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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台球集训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1-11 来源:小球中心 字体:


国家台球集训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确保国家台球集训队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台球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所指国家台球集训队是为参加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国际赛,由中国台球协会协会统一组建并承担参赛费用的台球队伍。
    一、选拔原则
    (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确保重点、培养新人。促进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基本条件
    (一)运动员
    1.热爱台球项目,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职业道德。
    2.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与规定。
    3.诚信守纪,自愿接受国家队的训练要求与管理。
    (二)教练员
    1.担任职业教练员5年以上并拥有全国高级教练员职称,曾培养出多名优秀运动员。
    2.对台球项目具有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事业心。
    3.严格自律,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与规定。
    三、选拔程序与条件
    (一)运动员
    1.运动员的国内外年度积分排名为入选国家集训队的主要依据。
    2.有社会影响力的队员和具有成为本项目最高水平潜质的年轻运动员
    3.通过协会计划内赛事或专门组织选拔赛进行选拔。
    4.国家台球集训队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报中国台球协会批准公布。
    (二)教练员
    根据入选运动员的数量和成绩,由中国台球协会确定符合条件的教练员入选名单,进行公示。综合性运动会的教练员人选原则上公开竞聘产生。
    四、监督与管理
    (一)由中国台球协会领导组成国家队人员选拔监督小组,对运动员教练员的选拔进行监督。
    (二)国家队为选调性质的临时组建,不涉及人员的编制、工资、补助、户籍等问题。
    (三)赛前训练期间,对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动态管理,可根据运动成绩和表现进行调整。
    (四)监督电话:010-87183540。
    五、附则
    (一)《实施细则》由中国台球协会负责解释。
    (二)《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台球协会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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