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协小球字〔2016〕181号 关于印发全国保龄球大众健身等级标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省、市保龄球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推动全民保龄球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使更多群众参与保龄球健身,不断增强人民体质,根据保龄球项目十三五发展规划,决定在全国推行《全国保龄球大众健身等级标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就各级单项协会开展保龄球运动大众健身等级评定提供指导意见和评价标准,各单项协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以利于省、市保龄球协会保龄球全民健身、培训、竞赛、活动的开展及与各级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保龄球运动推广的合作普及。 现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请各级单项协会负责人认真研究,并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于1月20日前反馈至中国保龄球协会。 联系人:王佳鑫 13810171989 wjx_0106@163.com 全国保龄球大众健身等级标准实施办法 意见反馈表 中国保龄球协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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