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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关于壁球全民健身科普视频设计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来源: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有关单位:

为加强壁球项目普及推广工作,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做好壁球项目文化传播,体育总局小球中心拟开展壁球项目全民健身科普视频制作设计工作,现公开邀请合格单位参与项目承接单位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壁球全民健身科普视频设计制作

(二)项目目标

面向社会大众普及壁球项目知识,推广科学健身理念,拓宽壁球项目群众基础,传播优质项目文化,持续提升壁球项目社会影响力与大众认知度。

(三)项目内容

围绕壁球运动基础知识、场地常识、基础动作、安全健身、项目文化等方向,策划、拍摄、剪辑、包装科普短视频系列成品,适配新媒体平台传播,开展大众化壁球全民健身科普宣传。具体内容主要分为两大板块:

1. 壁球项目介绍:涵盖壁球起源、主流赛事介绍、国内发展现状、运动核心特点、健身价值与健康效益、项目文化内涵等内容。

2. 壁球赛事与参与科普:涵盖场地标准、基础竞赛规则、标准基础动作、运动安全防护要点、赛场礼仪、大众参与渠道与方式等内容。

(四)项目要求

承接单位须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工作要求,完成上述两大主题视频内容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1. 联合行业专家组完成视频脚本的编撰、打磨与定稿工作,确保内容专业、准确、通俗易懂,适配全民健身科普定位。

2. 依据定稿脚本组建专业团队开展拍摄、后期制作及整体包装,单条视频时长约5分钟,输出格式为MP4,帧率不低于25fps,分辨率为1080P(1920*1080),画面清晰、音质流畅、画质稳定。

3. 项目全部成果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制作、审核及交付工作。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总经费为5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超出预算部分,由项目承接单位自行承担。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各级体育项目协会申报的,须保证社会组织登记状态、信用状况正常。

(二)信用与合规要求

近三年内(本比选公告截止日前),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未满的)。存在上述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比选。

(三)专业能力要求

具备视频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剪辑、视觉包装、成片输出全流程服务能力,配备相应专业设备及技术团队;拥有体育科普、全民健身类宣传视频制作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合作限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项目承接后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三、比选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同步提交电子版材料),包含:

1.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项目实施方案(含创意策划思路、视频脚本框架、制作团队配置、拍摄实施计划、交付清单、传播适配方案);

4. 近三年同类视频制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片段、成品链接等);

5. 项目报价明细;

6. 合规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有效、不转包分包等)。


四、递交安排

(一)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7日

(二)递交方式及信息

1.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体育总局小球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小球中心210室

邮编:100763

联系人:福雪岩

联系电话:010-8718 3540

2.电子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chinasquash@sports.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壁球项目全民健身科普视频设计制作+申报单位名称”。


五、比选方式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组织评审小组,结合申报单位的方案创意、专业制作实力、同类项目经验、报价合理性等维度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另行通知各申报单位。本次比选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须保证所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确定为承接单位的,取消承接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承接单位须保证本项目交付成果为原创作品,项目制作所使用的素材、音乐、画面等全部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项目交付后如产生任何版权、侵权纠纷,全部责任由承接单位独立承担。

3. 本项目全部交付成果(含视频成片、脚本、文案、素材等)著作权归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所有。承接单位仅可将项目成果用于自身作品集展示,未经小球中心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得转授权第三方使用。


七、监管和管理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交付后2个月内,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与指导,确保项目规范落地、成果达标。


八、解释权说明

本次比选工作所有未尽事宜,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最终解释。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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