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2年杭州亚运会的备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小球中心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板球国家队和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国家板球集训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选拔。
第三条 选拔遵循原则: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第二章 选拔工作程序
第四条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为选拔工作的组织者和责任人,组织实施选拔工作。
第五条 选拔工作决策程序
(一)根据教练员、运动员选拔范围、标准和基本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及备选人选。
(二)综合运动会参赛选拔报送国家体育总局。
第三章 选拔范围、标准与基本要求
第六条 选拔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和为国争光的愿望;政治上过硬,服从国家队需要,无条件代表国家参加重大的国际赛事。
(二)遵守奥林匹克宪章;遵守中国体育代表团的管理规定;
(三)国家集训队正式教练员、运动员,有完备入备选库、入队手续;
(四)与国家集训队签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完成入队程序等要求;
第七条 运动员选拔标准
(一)达到《国家板球队备选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中的标准,并进入人才库;
(二)按照队伍位置需求,结合运动员年龄,参照人才库综合评定评分,进行人选选择。
(三)运动员须达到国家板球集训队12项体能标准综合评定标准,其中基础体能达到50分(满分70分),专项体能达到35分(满分50分)。
第八条 教练员选拔标准
(一)长时间参与队伍集训和运动员管理工作;
(二)熟悉国家队运动员基本情况和专业能力,熟练掌握并运动队伍技战术安排;
(三)熟悉亚运会对手情况;
(四)具有丰富的比赛或执教经验;
(五)抗压及应变能力强。
第四章 替补规则
第九条 当运动员达不到选拔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出现伤病时,按照人才库评分向后顺延,确定新的运动员集训人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选拔工作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一条 本选拔办法向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并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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