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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青少年U系列藤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1 来源: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藤球运动的发展,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将于2026年7月28日至8月2日在河北翠云山举办2026年全国青少年U系列藤球锦标赛。现将赛事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全国青少年U系列藤球锦标赛报名表.xls         

2.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      

3.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doc        

4.监护人参赛同意书.doc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

2026年7月1日

 

 

 

 

 

2026年全国青少年U系列藤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张家口翠云山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

河北旅投翠云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

2026年7月28日至8月2日(7月28日为裁判员报到日、7月29日为运动队报到日,7月30日至8月1日为比赛日,8月2日离会)。

(二)竞赛地点:

张家口市崇礼区翠云山综合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女子单组赛

(二)男子、女子四人赛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不同组别的比赛,单组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5名。四人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6名。

(二)为鼓励参赛,各单位参赛队伍依据竞赛项目分项报名,每个分项各单位限报4支队伍。在每个分项中,每名运动员仅能以一种身份(不可兼教练员)选择代表本单位中一支队伍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允许同一单位的领队、教练员在不同组别兼任。

(三)参赛人员需签署《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和《青少年监护人参赛同意书》,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各队须向组委会一次性提交健康证明、保险单据复印件及上述签字文件原件。未提交上述材料的单位,不能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赴赛区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无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赛。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报年龄的运动队,一经查出,将取消该队比赛成绩,追究领队、教练员责任。

(五)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7月15日17:00请各单位在收到本规程后,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和附件扫描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主送:1046022709@qq.com抄送:Chinasepaktakraw@sports.cn组委会联系方式:石玥 18331386800。

原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在比赛前领队会时交给组委会。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运动员参赛资格另行确定。

七、竞赛办法

(一)分组规定:比赛预设U19、U16两个年龄组别。

(U19组别参赛运动员需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6组别参赛运动员需为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若某组别报名队伍数量不足4支,将取消该组别,所有队伍合并为一个组别进行比赛

(二)赛制规定:

参赛队在4支至5支时,采用单循环赛制;

参赛队在6支及以上时,采用分组循环结合淘汰赛的赛制;分组参考上届成绩设立种子队,剩余队伍抽签入组。

具体赛制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公布。

(三)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采用每球得分制,发球采用每球交换发球权制,每局先得到15分的为胜方,如双方14平时,先得到17分的为胜方。

八、决定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根据报名情况,分别按组别录取前6名并予以奖励。

(二)循环赛2:0胜积3分,2:1胜积2分,1:2负积1分,0:2负积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两队积分相同,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组内全部比赛净胜局数、净胜分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按同一循环全部比赛的净胜局数、净胜分数决定,多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局数、净胜分数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四)因伤弃权需要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因其他原因弃权的需出具弃权声明加盖公章,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向组委会书面报备,否则视为无故弃权。因伤或因故弃权的不得参加后续场次的比赛,保留当前比赛成绩;无故弃权的取消该队本次比赛成绩和该队所有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下一年度全国青少年藤球锦标赛参赛资格。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评选办法评选。凡受红牌或两次及以上黄牌处罚的队员,其个人及代表队将取消评选资格。

九、竞赛规则

(一)比赛采用国际藤联最新版《藤球竞赛规则(2024)》。

(二)红黄牌:一名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或直红,自动停赛一场。最终处罚以赛事仲裁委员会决定为准。

(三)教练员、运动员凡有谩骂、侮辱裁判员、对方队员或殴斗、故意伤人等违反赛风赛纪行为时,除按“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给予处分。

十、比赛服装和用球

(一)各队必须身穿经赛事组委会核准的深、浅两套以上不同颜色的统一比赛服,上衣胸前和背后应印有实心号码(胸前号码的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背后号码高度不得小于19厘米),参照国际比赛规则,号码数字应为1-36号,无号码者不得参加比赛。队长应有明显标志,队长袖标自备。

(二)比赛用球:使用国际藤联标准器械,男子比赛用球为马拉松MT908,女子比赛用球为马拉松MT909。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正、副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由体育总局小球中心选派。

十二、经费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所有参赛人员自行通过网络、电话预订往返火车票、机票,组委会不负责返程票的预订。

(二)各队食宿费自理,赛会提供统一食宿安排,报到当日由组委会推荐酒店按每人每天2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费用。编外人员按每人每天320元标准收取。

(三)赛会酒店(翠云山星辰谷公寓)联系人:石玉叶,电话:15128201983/18331386800。赛会原则上安排双人间入住,如需单人入住,应在原标准上补交120元/天。

(四)中心人员、技术官员及工作人员的费用由赛会负担。

十三、申诉与纪律

(一)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申诉的,需将申诉单位盖章的申诉书、详细的举报和证明材料,于比赛前2小时上交赛事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比赛期间如需申诉的,申诉时间必须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以内并以书面方式提交赛事仲裁委员会,需自备充足的相关证据,证据不足及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违反比赛道德、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停赛罢赛、打架斗殴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将由承办方依据《全国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比赛期间,如发生任何兴奋剂阳性或其他兴奋剂违规事件,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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