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赛事信息 > 正文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关于印发《2026全国青少年掷球U系列锦标赛(长春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3 来源: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小球中心2026年竞赛计划,2026全国青少年掷球U系列锦标赛(长春站)将于2026年7月23日至27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体育总局小球中心现印发《2026全国青少年掷球U系列锦标赛(长春站)竞赛规程》。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表.docx

     2.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

     3.赛风赛纪承诺书.docx      

     4.法定监护人同意函.docx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

2026年6月23日

 


2026全国青少年掷球U系列锦标赛

(长春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掷球协会

吉林省体育局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长春体育中心

四川惬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长春起浪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7日

地点:肆季南河岸线公园

五、参赛人员

全国各地方体育部门、各级各类院校、各地方协会、掷球俱乐部(以单位组队报名)选派相应年龄组青少年参赛。

六、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竞赛项目

1.大金属地掷球:男、女单人连续抛击,混合双人连续抛击,男、女准确抛击。

2.小金属地掷球:男、女三人赛(团体),混合双人赛,男、女单人赛。

(二)组别

1.大金属地掷球:

U15: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8: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U23: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小金属地掷球:

U12: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5: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8: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U23: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注意事项:

1.低年龄组运动员可以申请高年龄组比赛,高年龄组运动员不得申请低年龄组比赛。

2.U23组别参赛运动员因特殊原因(如服兵役、休学)年龄可放宽到2001年12月31日,需提供学籍证明。

七、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不限报名队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大金属地掷球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名;小金属地掷球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含替补1名);每人限报一个年龄组,限报两个小项。

(二)大金属地掷球、小金属地掷球项目不能兼项。

(三)任何组别如果报名不足三支队伍,将合并至上一组别进行比赛。

八、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人员需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和赛风赛纪承诺书,健康证明(或半年内体检单)以及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路途)复印件方可报名参赛。比赛期间(含路途)个人产生的意外事故需自行联系保险公司负担。

(二)比赛服装:各队必须按照竞赛规则的相关规定,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大金属地掷球

1.单人连续抛击、混合双人连续抛击

(1)不设种子队,电脑随机抽签确定第一轮出场顺序,比赛分两轮进行,两轮成绩相加排定最终名次。

(2)男、女单人连续抛击,按照1、2、3、2、1......点的顺序进行;混合双人连续抛击先打第1点,再打第3点。

(3)同分裁决:连续抛击如两轮成绩相加分数相同,加赛1分钟直至决出名次。准确抛击如两轮成绩相加分数相同,则进行第一点加赛,击中者获胜,三轮后如得分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4)连续抛击、准确抛击两轮成绩相加分数为“0”者不予录取。

(5)准确抛击不设种子队,电脑随机抽签确定第一轮出场顺序,第二轮按成绩排序打,成绩排后的先开始。比赛分两轮进行,两轮成绩相加排定最终名次。

2.采用中国掷球协会审定的最新《大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二)小金属地掷球

1.三人赛(团体)、混合双人赛、单人赛

(1)不设种子队,各参赛队按分组数电脑随机抽签入组进位。

(2)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循环赛或淘汰赛的办法决出名次,具体办法以赛前技术会议公布为准。

(3)比赛一局决定胜负,每局9分,限时40分钟,控球时间30秒。如时间到比分相等,则加赛一轮,决出胜负,加赛轮不允许抛击小球。

(4)混合双人赛每队可报1对选手参赛,单人赛每队可报2名选手参赛。

(5)决定名次办法: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1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两队积分相等,以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净胜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分亦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得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得分亦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失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失分仍相等,则进行抛击大球(6米距离)轮番掷球,直至决出胜负。

2.采用中国掷球协会审定的最新《小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为普及项目鼓励青少年运动员参赛,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三四名并列第三、五六名并列第五、七八名并列第七。参赛队不足八队(对、人)(含八队、对、人)时,等额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运动队可以有一名教练员同台受奖,只颁发证书,且一名教练员只能获得一个最高名次奖。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队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0日前电子邮件(电邮标题请注明“2026年掷球U系列锦标赛(长春站)”字样)分别发送至:

(1)体育总局小球中心运动一部,电邮:boules@sports.cn

联系人:李东洋

(2)承办方:长春体育中心,电邮:2450994777@qq.com

联系人:于老师 13029198762

2.比赛一经报名或报名报项一经公布,不得进行调人换项、增项;因伤病或其他情况不能参赛的,须出具当事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医院伤病证明或本人单位(组织)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在赛区技术会议召开之前可申请对应报项的换人。逾期报名者无参赛资格(以收到邮件的日期为准)。为避免遗漏,请各单位在邮件报名同时,以电话方式进行确认。

(二)报到

1.各参赛队于7月22日到长春一汽红旗培训中心报到,召开技术会议,26日赛后离会。

2.提前报到须经赛区同意,经费自理。各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健康证明、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和赛风赛纪承诺书、18岁以下参赛运动员还需提交监护人同意函等。

3.报名后未按时参加比赛的队伍,按弃权处理。

4.报到地点:长春一汽红旗培训中心(地址:生态大街1588号)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器材

1.比赛用球由各参赛队自备,须符合中国掷球协会以及国际地掷球联合会的规定。

2.其它器材由组委会审定。

(二)经费

1.为保障安全,方便管理,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2.食宿酒店:长春一汽红旗培训中心(地址:生态大街1588号),食宿费标准:280元/人/天(含早午晚三餐及接泊车辆)。如要求单独住宿,需补单房差200元。

酒店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15304415636(微信电话同步)

报到后,根据报到顺序及酒店入住情况将安排部分运动队前往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入住(酒店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1号)。

各参赛队确认报名表后请第一时间与酒店负责人于老师确认入住情况(入住日期,房型情况等),及时沟通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3.各项费用报到前可一次性汇到执行单位账户或现场POS机刷卡,凭转账记录单开具发票。

户  名 :长春起浪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胜利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 651560371

信用代码:91220103MAEJ3K7W7W

4.发票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服务名称为:赛事服务费,发票备注可填写:参加2026全国掷球U系列锦标赛住宿费、伙食费等具体明细内容。

十三、纪律委员会、技术代表、裁判员

(一)由体育总局小球中心、中国掷球协会选派。上述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承办单位购买,人选另行通知。

(二)技术官员往返交通(高铁二等座)、食宿、市内交通、差旅由承办单位承担。

(三)比赛中如对裁判员的判罚有异议,请于赛后一小时内按程序向当值裁判员、副裁判长、裁判长、纪律委员会逐级进行申诉处理。

(四)在本次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未能依规合理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掷球协会。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