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队提供训练条件和后勤保障工作,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一、 负责为有关国家队提供训练场地; 二、 负责为有关国家队提供膳食、生活住宿、交通、康复医疗等服务; 三、 负责为有关国家队运动员提供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及其他教育培训; 四、 利用相关设施和条件,为有关国家队提供科研服务; 五、 协助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做好国家队运动员政治思想教育及相关管理工作; 六、 依法使用各种形式的固定资产并保值增值; 七、 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