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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一届全国武当拳交流大赛的函
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武术字〔2019〕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
  第一届全国武当拳交流大赛将于2019年11月22日至24日在湖北省武当山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19年10月18日

第一届全国武当拳交流大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22日至24日,在湖北省武当山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湖北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湖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湖北省武术协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承办。
  四、协办单位
  武当山特区武术局、武当武术协会、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当秀华道源服饰有限公司、湖北武当道茶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
  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拳术
  (1)规定项目
  武当拳、武当太乙拳。
  (2)创编项目
  武当拳十八势、武当天罡拳十二式、武当太极拳九式、武当太极拳十三式、武当太极拳二十八式、武当太极拳三十六式等。
  (3)其它武当传统项目
  太极拳类:武当太乙五行拳、武当老架太极拳、武当秘传太极拳(36式)、张三丰原式太极拳、其它武当传统太极拳(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武当拳类:武当纯阳拳、武当松溪拳,武当逍遥掌、武当玄武拳、武当龙华拳、武当玄真拳、武当玄功拳、其它武当传统拳术(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器械
  (1)规定项目
  武当剑
  (2)创编项目
  武当剑十八势、逍遥扇等。
  (3)其它武当传统项目
  单器械:武当松溪剑、武当丹剑、武当三丰剑、方便铲、其它武当传统单器械(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双器械:武当双锏、武当乾坤点穴钩、子母龙腾钺、龙凤双剑、其它武当传统双器械(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软器械:武当佛尘、其它武当传统软器械(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二)对练项目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
  (三)集体项目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与器械)。
  七、参加办法
  (一) 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随队人员若干。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1项器械。可兼报对练、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项目1项。编组限2人或3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 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人数少于6人不予报名。
  (五)规定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6年审定的武当“两拳一械”。
  (六)其它武当传统项目必须具有传统性,充分体现武当拳的风格特点,不得改变动作。
  (七)创编项目:在武当传统拳术基础上,由国家、省级或地市武术主管部门审定的其它套路。
  八、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版)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完成套路时间:
  1.规定项目:武当拳、武当剑演练时间1分30秒至2分钟,武当太乙拳4~5分钟。
  2.武当太极拳类项目3~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武当太极器械项目2~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创编项目、其它武当拳术、器械时间50秒至2分钟(武当天罡拳十二式4~5分钟)。
  5.对练项目不少于50秒钟,太极拳类对练不超过3分钟。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
  (三)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四)集体项目须配音乐(自备音乐,MP3格式)。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出现说唱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五)年龄分组:
  1.年龄组别:
  儿童组(A组):11岁和11岁以下(2008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B组):12岁至17岁(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8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中年组(D组):40岁至59岁(1960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者);
  老年组(E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2.对练项目、集体项目均不分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
  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它颁发参赛证书。
  (二)对练项目
  按拳术和器械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集体项目
  按拳术类、器械类(徒手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获奖牌匾,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同一项目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录取。各项目实际参赛人数在1人时,取消该项目。
  (五)如果单个项目参赛人数超过60人,无法在一个单元完成时,将通过抽签进行分组比赛与录取。
  (六)团体名次:录取前八名。
  成绩计算:按各队参赛运动员所有项目成绩的前三名累计计算,分值高者列前。(如总分相同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同,则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名次均相同,则并列。)
  分数换算:按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分计算。
  (七)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网站:ctwushu.justtool.com。
  2.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4∶00。
  3.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留队备查。逾期者不予受理。
  4.各队须于报名时将以下材料邮寄至 大赛组委会,如无法提供相关资料,一律不允许参赛。
  (1)运动员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3)责任声明书;
  (4)人身意外保险单(责任免除条款中不得包含武术比赛);
  (二)报到
  1.请各队于11月20日到武当山宾馆报到。
  2.请各队于11月10日之前,务必将抵达武当山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待。
  3.报到时报送健康证明(赛前15天内的《体检证明》)。
  4.交通路线
  (1)十堰火车站:出站后步行至公交站乘坐202路公交车,到玉虚宫步行街站下车。
  (2)武当山机场(位于十堰):乘坐机场巴士到玉虚宫步行街站下车。
  (3)武当山火车站:出站后直行约200米至路口,往右步行30米处乘坐202或203路公交车,到玉虚宫步行街站下车。
  十一、费用
  (一)参赛人员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食宿、医药等费用自理。
  (二)食宿费标准:
  四星级标准间:每人每天人民币240元,5天合计1200元;
  五星级标准间:每人每天人民币320元,5天合计1600元;
  武当山本地参赛运动员,如果不选择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需交参赛服务费200元/人。
  请各队将以上款项一次性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推迟报到及提前离会者,不予退办食宿费用。
  (三)汇款方式
  户  名:武当武术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支行营业部
  帐  号:17-222201040005494
  报到时,请各队出具银行汇款凭证,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缴纳金额提供宾馆食宿票据。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联 系 人:陈晓卉
  电话/传真:010-6491217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二)第一届全国武当拳交流大赛组委会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发展中心B5136
  联 系 人:徐 亮       姚富霞 
  联系电话:15872684063  13451247020  0719-5667635
  十四、其它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11月21日上午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任缺一项均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健康状况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对项目和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1月21日09∶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七)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八)各代表队名称要求在10个汉字以内,不许带有中国、中华等字样。对超过10个汉字的队名,组委会有权对运动队名称进行删减。
  (九)规则和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
  (十)规则和规程可登录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www.wushu.com.cn。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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