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字〔2017〕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幼儿武术教育工作者、研习者: 为弘扬中华武术文化,进一步推动武术运动在幼儿群体中的普及发展,提高幼儿武术教师执教能力,促进我国幼儿武术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至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发展五年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国武术协会将于2017年8月11至13日在长春举办2017年全国幼儿武术骨干执教人员培训班(东北站),本次培训班由东北师范大学承办,国家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以及吉林省太极拳协会联合协办,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13日(三天)。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武术协会 承办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国家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吉林省太极拳协会 三、推荐资格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武术事业。 (二)从事青少年、幼儿教育的相关人员。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四、推荐条件 (一)幼儿园一线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推荐。 (二)武术、体育或师范类院校师生由院校推荐。 (三)青少年、幼儿及武术执教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 (四)社会武术教练由所在省市(区县)武术协会推荐。 五、培训要求 (一)参训者须按培训日程安排,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凡迟到者一律取消当场培训资格,缺勤一次者不得参加考试和取证。 (二)培训时须穿着统一的服装和武术运动鞋。 (三)培训考核优秀者将入选国家幼儿武术后备教师人才库,优先参加中国武术协会组织的相关幼儿武术活动。 六、培训费用 (一)学员的培训费由培训班支付。 (二)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派出单位支付。 (三)经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考试未通过者颁发参加证书。 七、推荐方式 (一)参加培训人员须认真填写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8月10日前须将推荐表扫描后发至邮箱jlstjq@163.com,接到正式通知后方能参加培训。 (二)将正式通知和推荐表(见附件)盖章原件,在8月11日8时30分前交至培训班签到处。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东北师范大学:关老师 15568826777 八、地址路线 (一)地址:东北师范大学 (二)路线:到达长春站,乘坐66路、306路、6路公交车经过9站,在自由大路下车,步行480米,到达东北师范大学。
附件:1、2017年全国幼儿武术执教人员公益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2、2017年全国幼儿武术执教人员公益培训班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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