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字〔201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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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北京体育大学,有关体育院校及行业体协: 根据《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5年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和冠军赛圆满顺利,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竞赛原则,现将推荐2015年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和冠军赛裁判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一)推荐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和竞赛纪律三方面,对裁判员在以往赛区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择优推荐。 2.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被推举的裁判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执裁水平,更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遵循回避的原则。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管理部门任职的、在参赛单位担任教练的(包括专业队教练、体育院校代表队及其所属竞技体校、高校优秀运动队的教练)、有直系亲属担任参赛队员教练的裁判员,均不参与执裁工作。 (二)裁判员条件 1.技术等级为国家级或国际级。 2.2011年以来在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国际性比赛中担任过裁判工作。 3.作风正派,秉公执裁,自觉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及赛区纪律者。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北京体育大学推荐本单位武术散打裁判员3名,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上海体院、武汉体院、西安体院、成都体院、沈阳体院及行业体协推荐本单位武术散打裁判员2名。 三、请于2015年3月23日前将推荐名单反馈至我中心。 四、经资格审核、中国武术协会网站公示后,确定参加2015年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和冠军赛裁判名单。 五、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 联 系 人:李永强、匡 芬 联系电话:010-64912337、64912417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附件:2015年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和冠军赛裁判员推荐表.doc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15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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