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聘请参加2013年全国武术少林拳比赛裁判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3-09-03 来源: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作者:社会活动部 字体:

武术字〔2013〕353号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聘请参加2013年全国
武术少林拳比赛裁判工作的函
 
                          :
    2013年全国武术少林拳比赛将于9月12-17日在河南省登封市举行。根据竞赛工作需要,特聘请你单位                 同志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本人于2013年9月12日12点前到登封市体育局报到。请于9月5日前告知组委会到达时间,以便接待。
    二、请自带李宁牌武术裁判服装(夏季)和黑色皮鞋,若无武术裁判服装者,请填写裁判服装表格(见附件,亦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下载)于8月25日前发至我中心社会活动部邮箱(shehuiwushu@126.com)。
    三、裁判员的往返差旅费和在赛区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差旅费的规定,对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费用自理。
    四、请通知裁判员本人于2013年8月25日前反馈我中心社会活动部。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
    联 系 人:张晓明  尚德军
    联系电话:(010)64912159
    (二)全国武术少林拳比赛组委会
    联 系 人:郑跃峰  王炎奇
    联系电话:(0371)62881899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13年8月1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