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9月25日至29日在江苏省常熟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青浦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拳 术:长拳、南拳、太极拳。 短器械:刀术、剑术、南刀、太极剑。 长器械:棍术、枪术、南棍。 对 练:三人对练、二人对练。 全 能:拳术一项、短器械一项、长器械一项和对练一项。 四、参赛资格 (一)参加过2013年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传统项目)比赛的运动员。 (二)由于年龄原因未参加2013年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传统项目)比赛、年满14周岁(1999年9月25日之前出生)的注册运动员。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最多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男运动员9人、女运动员8人。仅参加单练比赛的单位,最多限报男、女运动员各6人。 (二)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4项。 (三)每单位参加同组别对练比赛的陪练不得超过1人次。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二)遵循2012年版《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有关补充规定。 (三)自选套路的有关规定 1.A级难度只能选报一种。 2.C级难度(含动作难度或动作难度+连接难度,在难度2.00分之内)至少选报一组。缺少C级难度扣0.60分。 3.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两次。超出规定者,按前两次计算难度分数。 4.连接难度限选做B、C、D级动作连接。长拳类、南拳类、太极拳类项目至少连接两种不同形式的静止动作。每缺少一种扣0.20分。 5.在长拳类项目演练中,定势动作除站立动作(前点步、并步)只允许做两次外,其他定势动作只能选择弓步、马步、虚步、仆步、歇步、坐盘、劈叉和平衡,未按照以上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扣0.20分。 6.在南拳类项目演练中,定势动作除站立动作(前点步、后点步或并步)只允许做三次外,其他定势动作只能选择弓步、马步、半马步、虚步、仆步、骑龙步、跪步、蝶步、独立步;发声不得超过6次,其中必须有三种不同类型的发声。未按照以上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扣0.20分。 7.运动员必须做规则对自选套路规定的内容和2013年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指定动作组合(见附件)。 8.对练限2人或3人编组,陪练运动员不计成绩。 9.长拳类、南拳类项目比赛套路时间不少于1分20秒钟。 10.长拳、太极拳、太极剑项目必须配乐。 (四)运动员的比赛器械与比赛服装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和有关规定,否则不予参赛。 (五)个人全能不单独进行比赛,其名次按拳术、短器械、长器械和对练4项成绩总和的高低进行评定,得分高者列前。 (六)运动员无故不参加检录与比赛,按弃权论处,取消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之前已取得的各项成绩全部无效。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及个人全能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金牌、银牌和铜牌以及证书,第四名至第八名,获得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另定。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网址:http://wushu.justtool.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4日24时。 3.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9月14日24时。 4.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757-83991970。 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表、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寄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一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赛事承办单位,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报到 1.裁判员9月22日报到,运动队于9月23日报到。 2.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九、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十、其它 (一)运动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赛前15天内的身体健康证明于报到时交组委会验证,任缺一项均不得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证执裁。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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