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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奥项目集训、器材及竞赛经费绩效目标表 |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非奥项目集训、器材及竞赛经费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2.00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22.00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做好相关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锻炼培养高水平运动员。 目标2:加强赛区建设,规范标准组织,为运动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和良好的竞赛环境,为运动员创造优异成绩保驾护航。 目标3:加强青少年武术队伍建设,扩大武术基础习练人口,推动武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标4:提高国家集训队运动员技术水平 目标5: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增光。 目标6:推动武术项目可持续发展。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权重 (9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比赛人次 |
=1280人次 |
7 |
数量指标 |
国内训练规模 |
=64人 |
7 |
数量指标 |
国内训练天数 |
=60天 |
6 |
数量指标 |
举办比赛次数 |
=6次 |
6 |
质量指标 |
比赛任务完成率 |
=100% |
6 |
质量指标 |
训练目标任务完成率 |
≥100% |
6 |
时效指标 |
举办比赛计划完成及时率 |
≥95% |
6 |
时效指标 |
训练计划进度完成率 |
≥95% |
6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竞技水平提高的促进程度 |
≥9分 |
3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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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绩效目标表 |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0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进一步与拉美及加勒比国家武协深入交流,参加线上武术训练营或比赛 目标2:制定中长期合作方案及推广计划 目标3:进一步加快武术入奥进程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权重 (9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数 |
=30.00万元 |
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外交流活动次数 |
=1次 |
8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数 |
=1000人 |
8 |
质量指标 |
对外交流活动任务完成率 |
=100% |
8 |
时效指标 |
对外交流活动计划完成及时率 |
≥100% |
8 |
时效指标 |
培训计划按时执行率 |
≥100% |
8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竞技水平提高的促进程度 |
≥9分 |
10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提升项目认知度的促进程度 |
≥9分 |
1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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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 |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全民健身专项经费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43.00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243.00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完成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活动 目标2:完成对外器材援助 目标3:完成线上国际推广工作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权重 (9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体育活动人数 |
=2000人 |
7 |
数量指标 |
出境人次 |
=30人次 |
5 |
数量指标 |
出境天数 |
=22天 |
5 |
数量指标 |
购置器材设备数 |
=700台/套/个/件 |
6 |
数量指标 |
举办体育活动次数 |
=5次 |
7 |
质量指标 |
设备/器材使用率 |
≥100% |
5 |
质量指标 |
体育活动任务完成率 |
=100% |
5 |
时效指标 |
设备/器材购置完成及时率 |
≥95% |
5 |
时效指标 |
体育活动计划完成及时率 |
≥100%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竞技水平提高的促进程度 |
≥9分 |
10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促进程度 |
≥9分 |
10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项目持续发展的促进程度 |
≥9分 |
1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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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普及与推广绩效目标表 |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全民健身普及与推广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0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0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培养全国基层太极拳技术骨干,举办太极拳网络大赛 目标2:武术段位制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大幅提高,“六进”工作不断深入,加强段位考评员、段位办公室管理人员队伍培训工作,并在段位制开展地区设立起段位考试 目标3:武术段位网站及APP建设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权重 (9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举办比赛次数 |
=1次 |
6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数 |
=1000人 |
6 |
数量指标 |
培训天数 |
=20天 |
6 |
数量指标 |
信息系统建设数量 |
≥2个 |
6 |
质量指标 |
比赛任务完成率 |
=100% |
6 |
质量指标 |
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 |
≥95% |
5 |
质量指标 |
培训合格率 |
≥95% |
5 |
时效指标 |
举办比赛计划完成及时率 |
≥95% |
5 |
时效指标 |
培训计划按时执行率 |
≥95%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全民健身运动的促进程度 |
≥9分 |
15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项目持续发展的促进程度 |
≥9分 |
1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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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推广与提升绩效目标表 |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青少年体育推广与提升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9]国家体育总局 |
实施单位 |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0 |
执行率 分值(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年度总体目标 |
成功举办青少年武术俱乐部赛事4期(备注:以上活动如遇疫情或不可抗拒力,将转为网络或者其他形式)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权重 (9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比赛人次 |
=1600人次 |
13 |
数量指标 |
举办比赛次数 |
=4次 |
13 |
质量指标 |
比赛任务完成率 |
=100% |
12 |
时效指标 |
举办比赛计划完成及时率 |
≥100% |
12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全民健身运动的促进程度 |
≥9分 |
15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项目持续发展的促进程度 |
≥9分 |
1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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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武术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武术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6.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5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2.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2万,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其他支出2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6.1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1306.03万元,减少179.9万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体育训练、体育交流与合作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等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467.8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12万元,增长0.4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22年预算数12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3万元,下降9.63%。主要是减少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2022年预算数3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40万元,下降88.89%。主要是原武术国际推广专项经费的一级项目调整至群众体育,同时增加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任务30万。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2年预算数24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43万元,主要是原武术国际推广专项经费的一级项目调整至群众体育。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90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9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25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92.8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16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由财政部根据单位性质及人员情况进行核定。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46.4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08万,下降2.27%。主要原因由单位缴费需求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1.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4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离退休费;
日常公用经费88.65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2021年下降184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保障安全生产,减少非必要出境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构成全部为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六、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术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武术中心收支总预算330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0万元,事业收入1912.97万元,其他收入14.0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53.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48万元,其他支出250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3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6.13万元,占34.0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0万元,占7.57%;事业收入1912.97万元,占57.91%;其他收入14万元,占0.42%。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3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8.1万元,占80.47%;项目支出645万元,占19.53%。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武术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7月31日,武术中心共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科目编码20703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科目编码2070305):主要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科目编码2070306):主要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经费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科目编码2070307):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科目编码207030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科目编码20703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3):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九、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科目编码22960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