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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关于开展“武术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月”活动的函
发布时间:2022-04-18 来源: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机构)、武术协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在去年成功开展“武术赛事活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月”活动的基础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决定自2022年4月18日至5月20日,计划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国武术界再次开展“武术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吸取重大事故教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在武术全行业(含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依托各级武术运动管理机构和武术协会,通过线上宣传教育培训形式,开展包括武术、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项目在内的“武术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月”活动,进一步提升武术、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赛事活动举办者和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办赛参赛能力,进一步提升武术馆校、俱乐部等习武场所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经营管理能力,引导教育他们切实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8日至5月20日。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培训。

培训对象方面,本次活动面向的重点人群是社会性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包括赛事活动组织者和参赛者、武术学校和习武场所经营者等。

培训形式方面,由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按照不扎堆、不聚集的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活动全程采取线上培训形式,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依托各地已经建立的工作网络,由各级武术管理机构和武术协会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开展本地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方面,让培训对象学习掌握武术、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等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学习掌握《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安全管理指南》和《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了解相关政策文件和赛事活动安全标准规范。要点包括:1.运动员人身安全防范,主要是护具穿戴要求、体检和保险等;2.医疗急救措施,主要是医务人员配备、救护车和急救医疗设备、急救机构、绿色急救通道等;3.赛事保障,主要是“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赛事组织方案”和“熔断机制”等;4.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资格应符合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规定;5.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安全管理事项;6.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相关政策文件可从中国武术协会官网http://www.wushu.com.cn下载查看。

(二)加强宣传。

各级武术管理机构和武术协会应主动联系本地区新闻媒体,主动发声,介绍情况,形成全国范围内广泛参与的活动氛围。各地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请及时上报我中心,我中心将在中心和协会官网进行转载宣传。

我中心将在官网开设“武术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月活动”专栏,提供培训内容下载服务和全国各地活动动态发布服务。

(三)自查自纠。

各级武术管理机构和武术协会应督促指导受训的赛事活动举办者和习武场所经营者,严格对照《办赛指南》、《参赛指引》、《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安全管理指南》,在接受培训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督促检查。

建立督办制度,在活动中期对全国各省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办,继续沿用已建立的微信工作群,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办、检查、沟通和反馈。对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如更换督办工作联系人,请于4月20日前告知我中心。

(五)总结报告。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机构)和武术协会将本地区“武术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月”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报告中应列明本地区各级武术管理机构和武术协会在本次活动中举办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班名称、举办单位、受训单位、受训人数等详细数据。

联系人:陈  卓

电  话:010-64912268

邮  箱:jianguan@wushu.com.cn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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